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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吸毒后驾车主路上逆行 受审时妹妹为兄辩解

2015年04月17日 17:03   来源:北京晚报    王蔷

 

  男子吸毒后驾车在南二环主路上逆行,遇到交警检查时不予配合继续驾车逆行逃逸。今天上午,颜海涛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法官当庭判决,颜海涛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其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上午9时50分,33岁的被告颜海涛被法警押进法庭。他脸色苍白,身体瘦弱,明显有吸毒特征。

  检方指控,2014年3月4日12时许,颜海涛驾驶一辆灰色夏利小客车,在南二环左安门桥西侧的主路上自西向东逆行,后在遇交警检查时不予配合,继续逆行驾车逃逸。颜海涛于当日13时许被抓获,经尿样检测呈苯丙胺类阳性。

  检方当庭出示了监控录像的视频资料,显示一辆银灰色夏利车在南二环的主路应急车道上低速行驶,当时有交警的车进行拦截,但被告在停车接受检查后又驾车逃逸。

  庭审时颜海涛因毒瘾反应,称看了监控录像摇晃的镜头后想呕吐,被法警带离法庭。

  颜海涛在公安机关供述称,事发前一晚,他从大兴的家里拿了两袋冰毒到丰台的朋友家中吸毒。次日他准备开车回家,因走错路,就沿着二环路玉蜓桥向左安门桥逆行,当时车速是每小时10到20公里。

  “我当时就想开车去龙潭派出所,我感觉家里出事了,就想找民警求助。”颜海涛称,他没有按照交警指示停车等待,而是开车去了龙潭派出所门口,在车里坐了15分钟,派出所民警将他带到所里。他的辩护律师以无罪进行辩护,称颜海涛在二环路上是龟速逆行,远远未能达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且颜海涛在派出所门口停车等待,系自首行为。

  颜海涛的妹妹坐在旁听席上,她哭着对记者说:“母亲有精神病,当时发病了,所以哥哥比较着急。”她说,哥哥吸毒是因为父亲去世,母亲患病,精神压力较大,没吸毒前是个守规矩的本分人。

  经过休庭合议后,法官当庭宣判:被告的行为危及到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其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法官白崇伟在庭审后解释说,吸毒和酒后驾车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吸毒后驾车没有危险后果的,目前还是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就要比照投放危险物质、爆炸等行为进行处置。如果当时造成严重后果,按照刑法要追究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通讯员 姜在斌/摄 (记者王蔷)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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