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动产登记需要真正动起来

2015年04月22日 10:35   来源:法制日报    

  不怕慢,就怕站。那些尚未行动起来的地方,应该快马加鞭。按照国土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的要求,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

  □王石川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而截至3月底,中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尚未整合到位(4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

  条例已满月,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所谓的不动产登记,俨然变成了不动产不登记,令人百味杂陈。96%的县市没有动起来,显然原因复杂,比如条例从施行到落地,难免需要时间;再比如由于职责和机构整合尚未到位,缺乏实施主体也使得登记难以推进。

  除此之外,是否与相关部门缺乏热情和动力有关?比如为官不为,导致政令不通。在3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称:“部长们参加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讨论通过的一些政策,现在却还‘卡’在那儿,难道让几个处长来‘把关’,这不在程序上完全颠倒了吗?”与政策相比,条例无疑更重要,也更具有强制力,却推行不畅,是不是也与处长“把关”有关?不管这种情况存不存在,都应该正视“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状况。

  条例没有动起来,或因受到阻力。尽管条例并不具备反腐功能,但一旦施行,一些官员灰色财产或将暴露,特别是对那些坐拥数套房产的官员来说,他们不仅不愿意推动条例动起来,甚或暗自设置障碍。其实,条例对反腐并非毫无作用,正如参与条例制定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所称,条例规定将统一建立不动产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信息共享,这对于反腐来说,确实有一定帮助,只要经过一个平台就可以查询特定个人名下的全部不动产。

  不怕慢,就怕站。那些尚未行动起来的地方,应该快马加鞭。按照国土部、中央编办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如果连职责和机构整合都不愿意做,不动产登记恐怕遥遥无期。由于不动产实行属地登记,市县两级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键,即便各地整合了统一登记的职责和机构,也需要有使命感和紧迫意识,不能拖,更不能凝滞不动。

  当然,除了各地行动起来,中央也需形成制度安排。据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此前表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颁布实施。相信有了实施细则,各地就更容易动起来。

  条例可谓命运多舛,尚未出生已是争议四起,好不容易出台了,仍然备受质疑。早前有学者预计,条例实施绝不会是一块好啃的骨头。与其说是一语成谶,不如说这是基于现实的清醒认知,条例既已出台,就应该不折不扣落实,哪怕阻力再大,哪怕状况再复杂,也不能却步。为了确保条例推行更顺畅一些,理应在出台实施细则的同时,强化问责机制。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