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拟提请“打包”修改的26部法律和决定的个别条款,25个被“拆分”为6个修改决定后,在24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会上分别获表决通过。
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的修改未付表决。
去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并启动相关领域价格改革。按照“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原则,国务院提请本次常委会将上述改革措施涉及的药品管理法等26部法律“打包”修改。
在21日上午举行的分组会上,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有些法律的修改只分别涉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以及价格改革的内容,有些法律的修改则同时涉及上述两个或三个方面内容,建议根据情况进行梳理并适当分类,分别进行表决。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正案草案中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等三部法律的修改提出了一些问题,建议进一步说明或暂不交付表决。
在22日上午召开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会议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作了解释,随后还提交了书面说明。
最终的结果是,拟提请“打包”修改的26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和决定的个别条款被“拆分”,其中,涉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的港口法等七部法律、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电力法等六部法律、涉及价格改革的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涉及上述两个或三个方面内容的计量法等五部法律,被重新“打包”为4个修改决定草案,再加上关于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决定草案、关于文物保护法的修改决定草案,共6个修改决定草案分别提请常委会审议,并在24日召开的闭幕会获表决通过;而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的修改,准备继续审议、听取意见,暂不提交本次会议表决。(记者张晓松、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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