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广“上海自贸区”35项新政 放宽外资准入门槛

2015年04月24日 22: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成展鹏 李振威

  记者从24日召开的安徽省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将于今年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35项改革事项,涉及投资、贸易、金融等多项领域,并放宽外资投资准入门槛。

  近日,安徽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在该省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35项改革事项,其中包括6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改革。

  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张丹宁介绍,《工作方案》在投资管理领域改革中,将对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和涉税事项网上审批进行备案,对纳税信用管理的网上信用进行评级,在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在金融领域改革中,开展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直接投资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等。

  此外,《工作方案》在服务业开放领域中,将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等。

  “当前安徽省正积极抢抓“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机遇,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加快“上海自贸区”在扩大对内外开放、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的经验在安徽省的复制推广对安徽省能否抓住机遇具有重要意义。”张丹宁说。

  据了解,《工作方案》各项改革均按照准备阶段、推广阶段、总结完善阶段三个阶段推进,并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实现推广,2016年3月份前完成总结验收。

  另据记者了解,2014年12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海自贸区35项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并要求各地将推广工作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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