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通报6起违规案件:官员公款买烟接待被处分

2015年04月28日 19: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昨日,省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典型案件

  1.民乐县洪水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穆尚余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5月,穆尚余到贵阳市参会期间前往景区旅游,公款报销旅游相关费用。穆尚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主动退缴。

  2.古浪县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崔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5月,崔凯为其子举办婚礼时,违规收受基层卫生院院长礼金,另查证有其他违纪行为,

  并案处理。崔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追缴。

  3.张家川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张家川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管理津贴。院长、党支部书记王宝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4.天水市麦积区委农工部副部长裴亚平违规发放评审费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麦积区委农工部在公务接待时违规公款购买香烟,并以项目评审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裴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庆阳市西峰区温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葛宗锋参与商业庆典问题。2015年3月11日,西峰区温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葛宗锋在该镇齐楼村参加本镇群众的酒店开业仪式,致贺词并参加宴请。葛宗锋受到诫勉谈话。

  6.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李春彦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8月5日中午,城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李春彦乘坐该院警用车辆办案期间绕道至夏河县拉卜楞寺景区,车辆在景区停车场停放。李春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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