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获悉,今年起,北京将全面禁止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推进其资源化综合利用。
园林绿化废弃物指植物在自然生长或养护管理、抚育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树枝、落叶、枯草、花败等有机剩余物。据了解,目前北京年产生园林绿化废弃物约300万吨,可规模化利用量仅为约50万吨,部分地块还存在露天焚烧现象。
根据相关规定,今年起,北京市将把禁烧园林绿化废弃物纳入绩效管理,并对焚烧行为严格执法。各区县、各有林单位(公园管理中心、水务、交通、铁路、路政等涉绿有林单位)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区县园林绿化局负有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区县政府有关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具体工作。
凡养护管理单位管辖区内一个季度连续3次出现焚烧现象的,取消养护管理资格,解除养护合同;对于因焚烧造成森林资源损失、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养护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除了禁止焚烧外,北京还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对园林绿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如,在山区和半山区,对园林绿化废弃物全部就地就近粉碎还林、自然腐熟还林;在平原地区,以就地粉碎、掩埋或堆肥还林处理为主,有条件的集中回收加工利用;在城区绿地和公园,对园林绿化废弃物全部实行收集加工综合利用,形成有机肥料、生物基质、能源材料、林产品等生态产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表示,禁烧园林绿化废弃物,不仅可减少焚烧产生的废气、烟尘等微小颗粒物,缓解空气污染,还有助于降低火灾风险、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同时,通过对园林绿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也可减少林业资源浪费,对培育新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