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批捕开设微信群介绍卖淫案 群主等5人被逮捕

2015年05月05日 17: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郑小红 汪林丰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5日首次批捕了一宗通过开设专门的微信群进行介绍卖淫活动案件,犯罪嫌疑人江某等5人被逮捕。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 与一般卖淫团伙不同,江某等人专门开设了微信群“某某深圳演艺圈”等,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顾某等人,利用微信虚拟的网络平台,将分散的卖淫女以营销的模式,先后招募组成群员,以卖淫和介绍卖淫牟利为目的,长期从事卖淫犯罪活动。

  除了“某某深圳演艺圈”外,江某、张某等人还建立了“某某丽人群”、“某某艺人校花群”等多个微信群,群员除少部分是“经纪人”和摄影照相推销人员外,绝大部分都是卖淫女,并且要求熟人拉入群、身高容貌较好等。其中仅“某某深圳演艺圈”一个微信群,群员即近500人。

  卖淫女要想提高自己的卖淫价格,就会在微信群内联系摄影拍照人员拍各种性感的照片,由专业人员帮其将相片进行技术处理,并由文化传播公司的推销人员帮其做一套假的个人宣传资料,再通过推销人员联系“某某百科名片”的公司办理上网发布信息,这样她们的信息一搜索出来就成了各种选美明星、知名模特、出演过多部电视剧的演员等,从而使她们的卖淫价格大幅提升,一般“出场”都是数千元甚至上万元。

  在微信群上,群主及群内全体人员,在微信群内常发布卖淫嫖娼信息的“开工信”,通告开工区域、价格、长相、身段、名气等,并通过微信群通告地点、价格、特定性服务需求等嫖客需求信息。群内群主与成员之间,相互介绍卖淫,谁介绍谁提成,甚至还有卖淫女接单后坐飞机到外地去卖淫。卖淫结束后,卖淫女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将介绍费用交付给介绍者。若有人卖淫后却“跑水”(不支付介绍人的介绍费),介绍人则会制作“封杀贴”将该卖淫女的违规行为在微信群里进行公示,其他群员也会以不介绍生意进行“封杀”,并且会提醒群主使用微信“踢人”将她驱逐出群。

  “五一”节前两天,该案移送市检察院报请审查逮捕,厚厚的十本卷宗,近百份笔录。为此,本已计划好出游的市检察院陶然检察官,假期内还整整加了三天班。

  该院陶然检察官说,随着中国打击涉黄行为力度的加大,一些原先的卖淫团伙也转移到网络上,并利用一些手机社交软件的虚拟性和便利性,以为可以逃避打击。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等都是涉嫌犯罪的,虽然通过虚拟的网络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打击的难度,但此次江某等5人被逮捕,也再一次说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据悉,除江某等5人已进入司法程序外,还有多名通过该微信群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违法人员、以及微信群上帮卖淫女拍艺术照、宣传推广的文化传播公司的人员等,也已被查处。

  对于不法分子建立微信群并作为专门的卖淫嫖娼的平台,陶然检察官建议,在加大打击力度、提倡洁身自好的同时,希望能加大软件运营监管力度,特别是手机社交软件的运营商,应进一步完善运营监管等制度,而搜索引擎有偿推广也应纳入法律的监管。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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