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下午,河南封丘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对外通报称,该县肇事乡长齐某涉嫌违反八项规定,人大代表资格被免。
今年4月28日晚20时14分,封丘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台接报:县城黄池路新阳光超市门口发生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将两位老人撞倒,车牌号为豫GLK188,肇事车逃逸。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派事故科民警前往现场,同时通知120抢救受伤人员。
通报称,经了解,受害人为两人:崔某,女,1946年5月出生,封丘县城关镇南街人;郭某,女,1950年7月出生,住封丘县城关镇十支渠桥旁,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车牌为豫GLK188的肇事车辆登记所有人为封丘县尹岗乡人民政府。当晚23时许,肇事车辆被送至县交警大队。4月29日12时许,肇事司机齐某到封丘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办案民警随带其到医院抽血,并将血样送至新乡市交警支队鉴定。齐某,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封丘县人,原尹岗乡人民政府乡长。
案发后,封丘县人大连夜召开人大常委会,免去肇事人齐某县人大代表资格,责成尹岗乡人大依照有关罢免程序免去其尹岗乡人民政府乡长职务,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刑事拘留;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其尹岗乡党委副书记职务。封丘县公安机关对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行为正依法进行追诉。当事人涉嫌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正在调查取证。
据介绍,目前正积极安抚受害者家庭,对每个受害家庭预付一定数额安葬补助费。目前两位受害人已相继安葬,涉事家庭成员情绪稳定,具体理赔工作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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