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卫计委发布消息,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对此,有关专家表示, 医改走向市场化的信号很清晰,能否真正解决看病贵问题还有待观察,未来需破解以药养医这一根本机制。业内人士称,对不同医药企业而言,所能带来的政策红利也不尽相同,OTC药企或迎政策红利。
据卫计委官方网站消息称,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通知》规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要做好与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改革政策的衔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监管。
“现在最大问题是怎么对接,如何落地,这方面还需要探索过程” 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健表示,药品价格调整注定是医改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我国公立医院由财政拨款,但医药的研发、生产、销售过程是完全市场化的,市场化部分与非市场化部分如何对接是无论如何绕不开的。”
其实,发挥市场调节在医改中的作用已不是第一次提出,比如原来的药品招标采购等政策,但在具体实践中与政策初衷还是有较大差距,在张永健看来,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推动药品价格合理化。
张永健认为,药品价格的回落关键还是要回归到破除以药养医这一根本上,“这个本质问题解决不了还是会出现问题”。他表示,此次新政能否缓解看病贵还需观察。
在价格形成体系中,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对不同药企而言,所能带来的政策红利也不尽相同。对于生产基药企业而言,市场化竞争已然很充分,因此不会受政策太大影响。对品牌非处方药企而言,则意味着政策利好,“受高昂成本控制,原来很多竞争力很大的产品我们无法生产”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叶强表示,除了政府控制药价,这些产品投放市场也无价格优势,而放开市场以后,在患者认可品牌前提下,药企就会有更大竞争力。(中新网健康频道)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