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乱建并不少见,这些违建大多“好盖不好拆”。为什么这么难?
张先生家住长春市朝阳区中岚公寓顶楼,这几年有件事一直困扰着他,那就是房屋漏雨。不止张先生,他们顶层的邻居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中岚公寓小区位于市区繁华地段,有17层高。房子漏雨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2009年,有人在他们楼顶上盖了个两层的房子,把楼顶的防水保温都破坏了,导致了漏雨,到现在还没修好。
更让业主们害怕的是,作为消防避险的楼顶被占了,一旦遇到火灾,住在高层的居民将无处可逃。
那么楼顶上到底盖的是什么样的房子呢?几位业主带着记者去一看究竟。虽然离盖房已经过去6年了, 楼道里还堆放着一些建材,当时运送建材的电动滑轮也还留在上面。通往楼顶的大门紧锁着,门口有对讲,还有两个摄像头,任凭记者怎样按门铃,也没有人开门。楼顶上上不去,从楼下向上望去,可以看到上面的规模真不小,不仅有个两层小楼,而且前面有个院子,甚至还有个篮球场,四周围满了栅栏。
那么谁这么大胆,竟敢在楼顶上大兴土木呢?据几位业主介绍,这是物业公司盖的。原来中岚公寓楼顶上加盖房子由来已久,2000年中岚公寓当时的物业公司,就曾在楼顶上盖过一排房子。直到2009年,现在这家物业公司接手后将以前的房子拆除,但谁也没想到的是,他们竟然又在原地建了现在看到的这个两层小楼,并且破坏了楼顶的防水保温层,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
楼顶上盖食堂,还盖了篮球场, 这样的物业真是任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在楼顶上加盖房屋必须取得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都属于违章建筑。经业主们查询,中岚公寓物业公司从来没有取得过许可证。既然是非常明显的违章建筑,拆除不就完了吗?但是就是这么简单的事儿,却在这儿卡了六年,就是处理不了。
从2009年这些“楼上楼”开始盖,业主们找相关部门前前后后有几十次,过了四年规划部门才认定楼顶上这些建筑为违章建筑。
从这张处罚决定书中可以看到,规划部门认定中岚公寓楼顶上的建筑有1000多平米,要求其2013年7月10日之前必须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申请区政府强制拆除。
按照现行的相关规定,这个相关部门就是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该由他们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那为什么没有拆除呢?
区规划局2013年6月下达的违法决定书,区城管执法局2014年才接到。即使接到了决定书,这位王局长表示,这个违章建筑他们也拆不了。
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王俊波局长说,高空违章建筑历来是大难题,拆比建的成本还高,盖用100,拆就得200万,而且还容易伤到人。
那么历史遗留问题又是怎么造成的呢?这栋楼的南面部分是属于一家叫恒客隆的公司,眼看着中岚公寓物业建的这个违章建筑一直没拆,2013年他们也擅自建了一个两层楼。当时,业主们就找过区城管执法局。
2009年中岚公寓物业公司加盖违章建筑的时候,业主们的举报没人制止,现在成了历史遗留问题;2013年恒客隆公司的违建也没能制止,现在也成为历史遗漏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成了执法部门万能的挡箭牌。看着业主们跑了很多趟也不容易,王局长给指了一条路:让街道办事处实地考察考察,看拆利益大还是不拆利大。
负责拆除违章建筑的城管局是这种态度,业主们没有办法,只好联系了对违建也有监管责任的桂林路办事处。接到电话后,主管城建的张主任态度很积极,主动来到业主家中。张主任一到就把物业公司领导叫来,呵斥了一通。看了漏雨的房顶后,表示对业主非常同情。
张主任和业主谈了半天,就是不提拆除楼上这些违章建筑的事儿。而且说,拆了之后还要漏水,反倒不好。
按这种说法权利受到侵害的业主,还真得感谢这个好心的物业公司,侵害业主权益的违章建筑,倒成了为业主们争取利益。业主们说,相关部门像今天这样的踢皮球、和稀泥,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就这样一个明显的违章建筑,业主们跑了六年,到相关部门找了几十次,到今天依然是没有任何结果。
这真是奇了怪了,谁都承认它违法,但谁都不愿去执法。你说谁不作为,谁都不干;你让谁去作为,谁也不干。最后搞成了有权、有理,全没招。就好像这处违建,不是盖在了居民楼上,而是盖到了九霄云外、法外之地,成了没人敢管的灵霄宝殿。这起事件形象地展示出,个别执法部门是如何推诿扯皮、搪塞敷衍的,是如何把明白事搅成糊涂账的。这样执法实为乱法,如果不及时纠正法律就没有尊严,公义就没有保障,政府的威信和人民的利益就都会受到严重的伤害。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