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跟朋友一起去酒吧跳舞,朋友跟他人发生碰撞后跑了,她则被当做“人质”带走,最后还被强奸。日前,海口美兰区法院以强奸罪及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强奸犯有期徒刑7年。
姚辉,男,24岁,四川省南充市人,曾因犯抢劫罪被美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
2014年3月8日凌晨2时许,柯宏在海口市一家酒吧内跳舞时与王林发生碰撞,便叫来姚辉等人追打王林,王林逃走。之后,姚辉伙同柯宏等人拦住王林的朋友小菊等2人,要求2人打电话让王林过来,并将小菊等2人带到海口市一出租屋。2014年3月8日凌晨3时许,姚辉将小菊强行带至一家KTV喝酒,之后将小菊拉到一包厢,不顾小菊的反抗,强行与小菊发生性关系。
2014年5月28日凌晨,刘达(另案处理)与他人发生口角,双方相约在海口市秀英区书场村八队公庙见面。而后,刘达纠集姚辉等人到约定地点准备斗殴,双方一见面因言语不和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姚辉等人持刀、砖头及用拳脚打击对方等人,致人受伤。(南国都市报 何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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