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就公交车纵火一事进行通报,嫌疑人陈某因对自家住宅拆迁安置补偿不满,在乘坐814路公交车时点燃随身携带的包裹,导致车辆起火。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昨天下午4点,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通报称,5月5日上午,住家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的我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人陈某(男,64岁),因对2007年大兴区西红门镇对其自家住宅拆迁安置补偿不满,欲前往区法院进一步商谈案件进展,如答复不满就准备在现场制造事端。
其携带装有汽油、酒精及食用油等易燃物品的背包,从三河市燕郊上上城五期站乘坐814路公交车行至我市通州区白庙综合检查站时,因看到检查站民警正在认真开展盘查、检查工作,想到城里安全检查会更为严格,就决定在现场制造影响,以引起相关部门关注,解决个人诉求,便将随身携带的包裹点燃,导致车辆起火。
司机发现异常后,迅速停车。执勤民警会同司售人员及时疏散乘客,将其控制,并将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目前,陈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工作中。
此外,警方和公交集团将对迅速果断处置突发情况的814路公交车司售人员进行表彰。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