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积金贷款实行"认贷不认房" 公积金4市通用

2015年05月07日 09:39   来源:广西新闻网   

  聚焦住房公积金新政

  广西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

  不管你名下有几套房

  都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李俭芹)5月6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其中,为了加大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广西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政策,以前“认房不认贷”、二套房贷受限等旧格局将改变,市民利用公积金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增大。同时,对异地购房者,公积金贷款政策也灵活了。

  市民张先生在南宁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2002年,他在家人的支持下全款购买了一套小户型,后来又继承了父母的一套房产,但由于房小、老旧等原因,住得不舒服,2013年,他结婚后,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用来改善居住环境,但由于其名下已有两套住房,不符合申请条件,换房愿望就搁下了。

  针对像张先生这样的情况,广西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做出了调整。对职工购买、建设自有产权住房的,不论其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询借款人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以前公积金政策“认房不认贷”,如果申请人名下有房,就会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住房。近期,广西出台了新政“认贷不认房”,各地也在落实,以后像张先生这样,名下有房,但没有公积金贷款的,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首套;在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如果还想改善居住环境,仍可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异地购房者也将得到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如缴存职工回户籍地购房,他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公积金贷款;无房缴存职工家庭在工作及户籍地以外的区内其他城市购房,可以向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除了公积金贷款内容外,对公积金的办理效率也有了要求,如果不出意外,一个月内就能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出贷款申请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受委托的银行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相关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

    《广西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公告》出炉

  实缴职工240余万人六成缴存资金被提取

  5月20日之前,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实现公积金贷款同城化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徐庆成)2014年,广西有多少人享受到公积金?贷款发放了多少?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日前公布的《广西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公告》(下简称《公告》)显示,去年全区住房公积金扩面人数不断增加,归集金额稳步增长。受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影响,2014年个贷笔数和个贷规模均呈增长趋势。

  约六成缴存资金被提取

  《公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广西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500.39亿元,缴存余额699.6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47%、16.20%。

  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惠民力度加大,去年我区很多居民都选择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还贷等。据《公告》,2014年,全区提取住房公积金26.25万笔、146.94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60.10%,比上年同期下降0.54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800.71亿元,同比增长22.48%。

  个贷发放小幅增长

  据统计,2014年,全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4.84万笔、114.99亿元,同比增长0.92%、5.04%;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0.19亿元。公积金个贷重点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住房消费。

  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分析认为,受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影响,2014年个贷笔数和个贷规模均呈增长趋势。不过,个贷发放的增幅不大。今后,在南、北、钦、防4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同城化等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叠加影响下,公积金惠民力度将逐年加大,更多的缴存职工将通过住房公积金进行住房消费。

  除了支持个贷,去年我区的住房公积金还加大力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2014年,全区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1.05亿元。

  新开户职工24万余人

  去年,随着住房公积金扩面力度增加,我区越来越多的职工能享受到公积金的实惠。《公告》披露,2014年,全区实缴单位45619家,实缴职工241.45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2543家,新开户职工241285人,缴存244.49亿元,同比增长16.25%。

  据介绍,新开户的单位,涉及各行各业,以非公企业为主。今年我区将加强非公企业缴存扩面,重点推进规模以上、重点骨干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其他非公企业,将按照“低门槛、广覆盖、先易后难、逐步到位”的原则,给予政策引导,允许低比例缴交,条件成熟后逐步提高缴交比例和基数,逐步推行。

  同时,我区各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加强与人社、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以有效掌握企业缴存公积金情况。适时会同人社等部门开展调研,争取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企业集体劳动合同,让公积金制度真正惠及员工。

  2014年 全区住房公积金 使用情况(部分)

  全区提取住房公积金146.94亿元,同比下降0.54%

  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14.99亿元,同比增长5.04%

  全区公积金缴存余额699.68亿元,同比增长16.20%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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