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额度不够 福州"首付20%"疑成摆设

2015年05月07日 11:09   来源:东南网   

在福州,总价75万元以内的房源很少见。

  2015年3月30日,《福建日报》“东南网事”版报道了《福州房贷“商转公”何时更便民 》,提出福州市民办理房贷“商转公”面临两大难题:自筹资金难和无法办理组合贷。4月23日,福州出台“新五条”,被看作是“闽七条”的正式落地,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至20%。虽然首付比例降低了,但贷款额度又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20%首付难以享受”

  “按福州现在的房价,75万元还能买到哪里的房子?这样一来,20%首付的新政岂不是形同虚设?”近日,网友“shake”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留言称,原本以为新出台的政策能让他买上心仪的房子,没想到20%首付只适用于纯公积金贷款的范围,而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双职工最高只有60万元,根本不足以让他家买上合适的房子。

  “新政出来后特意去看了房子,听完售楼人员的介绍又空欢喜一场!”面临同样困惑的王先生说。

  王先生结婚6年,孩子4岁多了,因为首付不够,一家三口只能租房生活。新政出台后,他们满怀期待去看房子,结果发现75万元以内的房子非常稀缺,不是非常小就是非常旧,最后只能放弃买房。

  网友“左耳听见”也在《直通屏山》上表达了同样的疑问。他认为,既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本满足不了目前福州的房价,首付20%的新政岂不成了摆设?

  “首付20%不适用组合贷”

  4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情况。中心工作人员小王介绍,新政中规定的首付比例降低至20%是针对纯公积金贷款的,目前,福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仍是单职工最高贷款4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60万元。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贷款承办银行确认的标准执行。

  记者随后致电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小黄介绍,申请办理组合贷款,首付比例按照30%执行。记者同时咨询了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得到了同样的答复。

  对此,网友“左耳听见”建议,如果无法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就应该取消申请组合贷不能执行20%首付的规定。

  “75万元以内的房源很少”

  新政出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对于福州房市的影响如何呢?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小王介绍,新政出台后,咨询和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职工有了一定量的提升。

  麦田房产市场部的黄经理则表示:“新政对于福州房市的影响还是蛮大的,价格和成交量都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新政中最大受益方并非‘首付两成’的首次购房者,而是首付由原来的六成降低为四成(非纯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改善型置业人群。”

  “75万元能买到的房子真的不多了。在鼓楼、台江,只有2003年之前的旧房子价格低一些,再不然就是户型很小的,这类房源也就十分之一吧,而在五四北、金山,连十分之一都没有。”有着多年房产销售经验的福房网黎恬君店长表示,“很多有刚需但不够首付的家庭依然买不起房子,新政对于这类家庭来说真的成了摆设。”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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