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峰会在筑举行 陈刚致辞

2015年05月07日 22:04   来源:贵阳网   

  在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峰会上的致辞

  (2015年5月7日)

  陈 刚

  尊敬的林念修副主任、孙中华总农艺师、项玉章总检验师、刘君副局长、蒙启良副省长,各位企业家,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继去年9月我们在贵阳召开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大会之后,今天,来自全国各地电商界的朋友又一次聚首多彩贵州、爽爽贵阳,共商中国电商发展大计。在此,我谨代表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全市470万各族人民,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作为承办方,我本来到此就可以打住了。但是机会难得,我想和来自全国各地的电商界朋友,分享我对电商行业乃至现有商业格局的三个观点。

  第一,“互联网+”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浪潮,必须深刻把握新常态下电商发展的演进规律

  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为代表的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席卷全球,正在对既有产业格局产生巨大影响。实际上,从克强总理在两会报告中提出的“互联网+”,到当前贵州、贵阳全力推动的“大数据+”,再到今年电商峰会提出的“电子商务+”,无不体现了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时代大背景。具体来讲,“互联网+”描述的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让互联网成为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创新创业热潮的通道、载体和工具。可以讲,“互联网+”既是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更是一种连接一切的能力和竞争力。“大数据+”着眼于构建大数据全产业链条,充分运用大数据的技术手段,寻找提升客户体验、解决现有产品和服务盲点、痛点的新算法、新模式。我理解,“大数据+”是“互联网+”发展产生的大数据技术集成,依靠“互联网+”打造的万物互联通道和平台,实现各类数据的汇聚、碰撞、交融和挖掘。“电子商务+”则是借助互联网构建起直达每一位消费者的零距离渠道;借助大数据形成从产品设计、生产到销售、配送在内的全过程记录、分析和公开。从而依托平台、数据和技术优势形成对金融、娱乐等领域的全面颠覆。我认为,“电子商务+”是“互联网+”和“大数据+”不断发展的必然演进。如果讲,电子商务是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基础上对传统的产品销售乃至生产、售后等环节重构的话;“电子商务+”则是在依托既有电子商务发展积累的数据、IT、物流、资金等优势的基础上实现产业的融合和跨界。是在“互联网+大数据+商务”基础上的第三个“+”,最终形成电子商务+物流业、电子商务+金融业、电子商务+娱乐业甚至是电子商务+整个传统产业的全新产业链格局。可以讲,在当前的大环境下,作为电商,谁不主动拥抱“电子商务+”,谁就会成为下一个被灭绝的“恐龙”。

  第二,“大数据+”将给电商插上腾飞的翅膀,必须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电商发展的商业规律

  在电商发展中,商业模式无疑是决胜的关键。而在经济的新常态下,大数据则是电商商业模式创新的核心。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数据将成为企业的实质性资产进入企业资产负债表。如何让数据价值最大化,同时保护自己的数据利益?这也将成为电商企业要面对、要深思、要解答的重大命题。解答的答案,我认为就在于要把块数据的理念引入到对电商数据价值的运用和提升中来。所谓块数据,即一个物理空间或者行政区域内形成的涉及人、事、物的各类数据的总和。有别于传统行业的“条数据”,“块数据”要通过连接、共享和交易,打破数据孤岛,形成数据在区域空间内的聚集,挖掘数据更多更大的价值。电子商务作为当前大数据运用最广泛也最成功的行业之一,作为变化最快、竞争也最激烈的行业之一,表现出了社区电商、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移动电商、混合电商、数据电商等诸多新业态,而发展这些业态,一方面,要敢于和善于打破垄断数据的传统做法——客观地说,传统企业往往以垄断数据为目的——通过共享、交易、协作等多种方式,将自身掌握的消费者数据与金融、社交、政府数据交叉融合,寻找、培育、发展新的商业模式和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要坚决捍卫好自身的数据利益,充分认识到数据是事关电商生死存亡的大事,大胆采用新的技术和商业手段不断地获取、汇集和分析更多数据,在以往的主要靠实物和服务实现商业盈利的基础上形成“实物+服务+数据”的全新盈利模式。

  对于电子商务行业在数据共享和交易基础上的创新创业,目前最紧缺的就是数据和实验平台,而恰恰在这些方面,我们贵阳率先做了一些探索:4月14日,贵阳的大数据交易所进行了数据交易的第一笔业务,即电商和社交媒体之间的数据交易;5月1日,贵阳的全域免费WiFi城市一期正式投入运营;与此同时,我们正在积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和企业数据平台建设,努力构建一个块上聚集的大数据公共平台。我在此呼吁各位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到贵阳来,我们将提供实验平台,只要你来,完全有机会在贵阳这片实验田里实现创新创业的梦想。

  第三,“电子商务+”既前景广阔又挑战众多,必须重新构建新常态下电商发展的价值规律

  互联网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它是阿里巴巴的宝库;用不好,它是潘多拉的魔盒。电子商务与大数据的拥抱,有美好的前景,但也不会缺少坎坷与挑战。由于大数据方兴未艾,没有统一约定,现在已出现一些乱象。电子商务不能是无缰野马,若不解决这些问题,势必极大制约电商的未来发展,甚至可能带来致命的“病灶”。因此,必须重构大数据引领下的电商产业发展的价值体系,着力解决三大难题:一是确立数据法则。法则是具有强制力的规则体系,是整个价值体系的基准。在这方面,现在不能笼统地说这个不许、那个不许,而应该是由底层向上层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一个过程。必须在研判大量实例的基础上,结合基本的法理,借鉴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科学确定数据的保护范畴、个人数据权利边界、侵犯数据权的惩处手段,等等。二是明晰数据标准。标准是价值体系的导向,正如2G、3G、4G标准的确立为电信行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和实现路径一样,数据标准是实现数据价值、推动电商产业转型升级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在“电子商务+”到来之际,标准的确立将成为当务之急。现在数据满天飞,结构化、非结构化的数据,不同操作平台产生的数据,等等。我个人发现,一些大的互联网企业在搞“圈地战略”,和各地的政府签订战略协议,从原来关注自己企业的“条数据”,变为开始关注地方政府的“块数据”,想把数据量做得足够大以后,以自己的企业标准代替政府甚至国家标准,就看谁跑得快。我认为,在下一轮“块数据”相关标准的竞争中,电商企业如果能够尽早实现由关注“条数据”向关注“块数据”转变,就会成为标准制定的重要参与者甚至是主要推动者。三是坚守数据底线。维护数据伦理、确保数据安全是数据价值体系的核心内容,当前,无论是数据伦理还是数据安全都还缺乏较为清晰的应对思路。数据伦理方面,大家知道,数据泄露涉及个人隐私,有的还没有触犯法律,有的已经触犯法律。不触犯法律肯定就是道德问题,触犯法律就是违法问题。事实上,对于数据伦理,现在没有形成道德层面的价值评判体系。讲道德和不讲道德之间的界限还没有明晰。数据安全方面,这对于个人来说涉及隐私问题,对于社会来说涉及公共安全问题,对于国家来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各方面的问题。可以讲,数据安全问题将伴随大数据发展的全过程。未来,电商产业的发展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要设法处理好使用数据和保护消费者隐私、确保数据安全之间的关系,形成和完善行业乃至跨行业的数据伦理、数据准则、数据法规。这需要各个行业、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在这方面,贵阳也正在研究应对策略,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进来,以贵州、贵阳为平台,实现数据价值体系建设从0到1的跨越,培育企业的数据价值文化。

  女士们、先生们,我们拟于本月26日至29日在贵阳举办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暨全球大数据时代贵阳峰会(简称数博会)。举办以大数据为主题的博览会和峰会在全球尚属首次。现已有200余家企业和机构报名参展,包括阿里、富士康、惠普、戴尔、微软、英特尔等一批知名企业。在此,我向各位电商界的朋友发出邀请,热诚欢迎大家参加月底举办的峰会,展示你们的前沿技术,共同探讨发展趋势,为包括数据安全在内的大数据时代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总之,贵州、贵阳正在以大数据产业为基础,全力加大开放、创新和融合的力度,努力将贵阳打造成为区域创新中心。自2013年以来,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企业已经在贵阳扎下了根;未来,随着更多项目、企业落户贵阳,这一氛围将更加浓厚,发展的信心也将更加坚定,欢迎各位来贵州、贵阳投资兴业!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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