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瑞 漫画时间:昨天上午9时许 地点:漳州新桥派出所
民警:芗城交管大队韩宝兴(曾任职新桥所,多次热心帮市民找包,人称“找包神探”)
昨天(6号)上午9点,新桥派出所,中队办公室的茶几上,摆着11000元现金,旁边还有部手机。围着茶几坐了一圈人,氛围有些凝重。
民警韩宝兴坐在中间,左边是的哥熊师傅,他是来归还乘客遗落在车上财物的;右边是失主小许和女友小林。
“包里的现金不是1万3吗?怎么少了2000元?”民警韩宝兴问。
“那些钱花了,没了,我手上没钱,没有了!”熊师傅昂着头答道,双手揉搓着,有点理直气壮,“你昨天不是说,要给我2000块钱的报酬,这少还了2000,不一样吗?”
“这意义不一样!”顿时,小林瞪大了眼睛,有点不敢相信,“我们主动给你,那是因为你主动归还钱,我们感谢你。今天你私扣2000元,我们心里很难接受”。小林有些生气,马上决定不给熊师傅报酬了,要求他快点把他扣下的2000元拿出来。
“你作为的士司机,有乘客掉了东西在车上,你有义务保管,然后主动上交公司,或交给民警,至于酬劳要另算。”民警韩宝兴也在旁边劝。
“那警官你昨天就是忽悠我了,2000元是你们说要给我酬劳的。”熊师傅仍然坚持自己没有错,“我又不偷,又不抢,是他们掉在车上的,要是其他乘客捡走了呢?”
见熊师傅听不进去,民警韩宝兴犯了难,小许、小林也很无语。他们都没想到,光找包就找了10天,找到后,熊师傅竟是这样子的人。
这事还得从4月21日晚说起,当时小许、小林打的时,一时大意,把背包落在了车上。里面不仅有13000元现金,还有一部手机及若干证件。
没有车牌号,也不记得司机的样子,找了10多天,小许仍旧没联系上的士司机。其间,一个拾荒老伯捡到了他的包包和证件。可是,现金与手机不知所踪。热心的“找包神探”韩宝兴,休息时到新桥所,听说了此事,便帮着追查,终于锁定小许搭乘的的士,正是熊师傅所开。
起初熊师傅并不承认有拿包。韩宝兴约了双方到派出所对质,熊师傅这才改口,并约定第二天还钱,小许、小林也当场表示,愿意给报酬2000元。不过,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熊师傅第二天直接扣下了这2000元。
最后,僵持了一个多小时,韩宝兴也一直劝说熊师傅的行为极有可能触犯法律。熊师傅才不情不愿地写下一份道歉信。小许也决定,那2000元也不要了,“但我告诉你,你也为人父母,你这么做,你回家孩子怎么看你?你怎么教育你的孩子?”对熊师傅说完,小许拉上女友连连摇头地离开了。
□律师说法
私扣钱法理上说得通 情感上无法接受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的吴文都律师表示,如果熊师傅捡到乘客的财物,拒不归还,可能涉嫌侵占罪。但是,如果事后能归还,就不构成犯罪了。
根据法律,拾到并且保管他人财物,事后归还的,可以协商索取一定的报酬。在这个案例中,如果乘客没有事先承诺,给熊师傅报酬,熊师傅拒不归还,私自占有,仍旧构成侵占罪(若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乘客事先承诺了,熊师傅私扣了失主承诺的金额,也无可厚非,“在法理上是一样的,但是在个人情感上,可能失主无法接受,这是个人道德品质及职业素养的问题”。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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