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最高治污罚单背后:养殖户不喝本地水

2015年05月08日 22:06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被誉为史上最严厉的2015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不少地方开始对污染企业动了真格,按日计罚的杀手锏让各地频频开出高额罚单。

  在这一阶段,罚款额度最高者当属河北省。4月18日,河北省环保厅通报2015年“利剑斩污”第三次远程执法抽查“零点行动”结果,9家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其中7家为上次抽查超标的复查企业。据悉,此前的两次斩污行动中,22家超标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其中6家复查超标企业按新环保法被实施“按日计罚”,拟处罚2047.57万元,衡水市枣强县污水处理厂被开出高达684.68万元的罚单。这也是新环保法出台后,河北省的最高罚单。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前往枣强县调查此次被处罚的具体情况和背后成因。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这些排污企业是枣强县的经济支柱——皮毛产业、玻璃钢产业和机械制造业,2014年这三大产业总纳税4.9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枣强县大营镇的毛皮业务所产生的污染,多年来并未得到有效治理。

  现场调查

  “皮草之乡”大营镇污染调查:204亿元皮毛收入的生态代价

  ◎每经记者 孙卫涛 发自枣强

  虽然只是一个小镇,但这里显然比枣强县城看着还要繁华。

  位于枣强县南部的大营镇是闻名中外的“皮草之乡”,拥有裘皮加工企业及业户1万余家,从业人员15万人,是国内最大的裘皮制品加工基地和销售中心。去年,“大营裘皮”成功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这座小乡镇仅皮毛制品的年销售额就高达204亿元人民币,年出口额达7亿多美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大营镇调查采访时发现,繁荣的背后则是,当地河流“失色”,黑褐色的污水不断翻滚着冒出来。

  河水失去本来颜色

  初入大营镇,一条干涸的水渠与公路平行。当地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是东西横穿大营镇的“营南干渠”。

  如今,“营南干渠”进入大营镇后便“消失”了,褐黄色土堆满整个“营南干渠”所在位置,在不少大型挖掘机和推土机包围下,一条巨大的水泥管道正横亘在“营南干渠”正中央。

  一位当地居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前可看到渠里污水流淌,现在被挖开埋上了管道,看来污水可以通过管道流出去。

  大营镇镇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其表示,埋管的目的是减少污水渗漏。

  在没有完成施工的地段,依然可看见渠里流淌的黑色污水,渠边散落着一些皮毛边角料,岸边不远处,便是大营镇污水处理厂。

  “以前镇里的河流、水渠,居民还能游泳,现在除苍蝇蚊子,连草都不长。”上述居民如此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大营镇采访期间也发现,凡是能看见的河水几乎都失去了其本来的颜色。

  一位当地熟悉毛皮业的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大营镇的毛皮、养殖、鞣制、硝染企业会产生大量废水,尤其是鞣制和硝染,需要将毛皮放到容器里,加上中性盐、酸、铬鞣剂等化学药品和水混合进行生产,但生产后含有大量有毒物质废水,往往不经过处理就偷偷直接排放出去,对地下水造成极大污染。

  养殖户不喝本地水

  为彻底解决皮毛加工带来的环境污染,大营镇于2003年投资7500万元,建设日处理工业及生活污水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2008年6月投入运营,出水排放标准为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但十几年过去,大营镇为何会出现如今的局面?

  一位当地居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大营污水处理厂名义上是集中处理污水,但实际上并未处理便直接排放。这些问题早在去年就有媒体进行过报道。

  去年《中国环境观察》曾报道称,在大营污水处理厂内,发现该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环节只有一半设备在运转,添加的药剂只见在药剂车间角落搁置,装药剂的包装破烂不堪,且药品陈旧发黄,药剂袋上浮着厚厚一层灰尘土,看上去很长时间没有动过。

  对上述问题,枣强县官方曾回应称,“大营污水处理厂是国控企业,由省市在线实时监控,每两小时自动对污水进出口采取数据,数据由省环保厅监控平台储存备查,不存在偷排直排未处理污水现象,实时监测数据可登录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

  此外枣强县官方还强调,正在进一步加大了对皮毛硝染、鞣制企业的检查力度,对不达标排放企业进行关停,对小鞣制户进行彻底清理关闭。

  而据各省市企业自行检测信息发布平台数据显示,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污水排口监测,2015年4月17日13时数据显示,氨氮监测值35.68,标准是5,超标6.14倍,化学需氧量监测值69.34.标准是50,超标0.39倍。4月21日6时数据显示,氨氮监测值是35.80,而标准是5,超标6.16倍。化学需氧量监测值79.74,而标准是50,超标0.59倍。

  去年6月,河北省环保厅通报的“利剑斩污”第二次集中行动情况显示,10家企业存在超标排放问题,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东光县污水处理厂、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在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枣强县调查时,有当地人曾对记者表示,大营镇以毛皮出名,当地人富裕,一些人嫁女儿给出的嫁妆丰厚,但就是这样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娶,因为那里的污染已影响当地人的生活。

  大营镇附近一位养殖户告诉记者,“大营这边污染地下水,俺们喝水不喝大营镇的水,都是从五六里地外边拉水喝。”

  虽然皮毛产业对当地环境产生了污染,但是许多人并不愿意放弃。“当地人基本上不出去打工,都是做毛皮加工,每个月能挣3000多元,比离家出去打工强,所以大营周边的人都靠毛皮生意挣钱,解决了不少就业。”一位当地村民表示。

  枣强县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全部财政收入增长15%以上,力争突破11.5亿元,比2012年翻一番,这其中毛皮产业还要做大做强,全年产业纳税力争实现4亿元。

  个案观察

  居民举报龙港工贸一年:没想到就这样停产了

  ◎每经记者 孙卫涛 发自河北枣强

  2015年1月6日和2月16日,枣强县环保局查证河北龙港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港工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改扩建酚醛树脂生产项目,违反了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给予立案处罚,责令其停产和停止建设。另据枣强县环保局1月6日对龙港工贸的现场监察记录显示,龙港工贸除擅自扩大再生产外,还存在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即生产原料改变;生产设备与生产规模不符,即生产设备与年产量均变大,变多,储存设备小变大。枣强县环保局责令其保持停产状态,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对于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枣强县环保局要求其在2015年4月6日之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上交,逾期未改正,将依法申请枣强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月29日,枣强县环保局网站公告称,龙港工贸因未批先建被罚款10万元,已完成整改。

  在坚持举报一年多后,枣强县居民李丽(化名)没有想到,龙港工贸竟然以这样的理由被停工。“龙港停产只是因为擅自扩大再生产被停业,我们之前反映的涉嫌偷排偷放,还有防护距离不够,这些问题枣强县环保局的通知里并未说明。”李丽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居民质疑龙港工贸环评手续

  龙港工贸工厂的所在地位于枣强县城东南方向王均乡庄科村,驱车前往大约需要半小时。

  龙港工贸官方网站显示,该工厂始建于1991年,前身是枣强县天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联化工),占地36000平方米,主要生产酚醛树脂,产品广泛应用于耐火材料、摩擦材料、磨具磨料、保温材料、玻璃钢制品等行业。

  今年4月19日,记者在现场发现,位于厂子东南角围墙里有一个污水坑,积满了黑色污水,虽然现场并没有闻到刺鼻的味道,但靠近污水坑的一些树木已枯死。

  当地村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工厂平时的气味并不大,但开工后烟囱就会放出气体,味道很大。

  除废气外,酚醛树脂生产引发的主要问题是废水排放污染环境。资料显示,这类企业所排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是酚、醛等,如果浓度过高不经过处理任意排放会产生严重危害。酚能使人的神经、肝、肾受到损害,用含酚的废水(酚含量50~100mg/l)直接灌溉农田,会使农作物枯死和减产。

  李丽告诉记者,龙港工贸涉嫌在没有环评手续的情况下,从2007年7月一直生产至今。

  对此,枣强县原环保局局长李强给李丽的答复是,龙港工贸是由天联化工更名而来,因此不需要重新取得环评,可以延续使用天联化工的环评手续。

  李丽则认为,天联化工成立于1993年,是集体企业,于2008年5月29日在衡水日报公示注销,而龙港工贸成立于2007年7月,是股份有限公司,从法律角度讲两家公司没有任何联系,因此按照环保法规要求,龙港工贸需重新取得环评手续。

  另据2月16日枣强县环保局现场检查笔录显示,“2006年5月龙港工贸取得环评审批,2007年4月审批龙港工贸更名项目环评,2010年8月又审批龙港工贸的缩合废水再利用项目环评。”

  值得注意的是,在已公开的信息中,为龙港工贸审批2010年缩合废水再利用项目环评的是枣强县环保局。环保法有关规定是,化工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或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对此,记者多次联系枣强县原环保局局长李强,欲进一步采访,但其手机始终无法接通,留言也无人回应。

  龙港工贸前身曾被挂牌督办

  事实上,龙港工贸上述工厂建成以来曾被多次举报。在当地调查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见到了2007年参与举报龙港工贸的村民。

  该村民回忆,当时赶上夏天,村民根本不敢开窗,吃水也有问题,后来发现工厂直接将废水排入地下,因此进行了举报,此后工厂才开始上处理设备。

  记者此后通过电话联系上龙港工贸,其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工厂已停产很长时间。对于被村民举报的排污问题,该工作人员称,“是胡说八道”。记者此后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多次拨打龙港工贸负责人的电话,但始终未能联系上后者。

  一位业内人士则对记者表示,不论该企业是否存在偷排偷放,仅一条防护距离不够就应该停产。《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现场发现,在龙港工贸工厂的东面和北面,不到20多米就有庄科村村民的住宅。

  对此,记者曾致电枣强县环保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龙港工贸的工厂已停工,再追这些问题已没有意思。

  据了解,2007年,龙港工贸的前身——天联化工曾被河北省环保厅挂牌督办。据《河北日报》报道,2007年6月5日,枣强县天联化工厂(龙港工贸前身)周围即为居民住户,环评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实际上防护距离只有50米。更为严重地是锅炉没有按照环评要求安装水膜除尘器,冲洗废水没有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放。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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