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讨要“探母权” 希望“母亲节”能相见

2015年05月11日 10:52   来源:金陵晚报    母亲节

  因为母亲的一套房产,兄妹二人闹得很不愉快,哥哥趁家人不备,强行将母亲接回家中生活,拒绝妹妹探望母亲,人为阻断母女亲情。思母心切的妹妹,为了能见母亲一面,行使自己探望母亲的权利,一纸诉状将同胞大哥告上了法庭,希望能在“母亲节”这天见到母亲。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当事人双方调解,并在5月8日这天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此,妹妹期待与母亲重逢的心愿,终于实现。

  房产令兄妹不和 哥哥不让妹妹探母

  年过半百的陈莉,是个地道的南京人,她的母亲如今已经90多岁了,身体还不错,老人膝下共有五个子女,陈莉是家中老幺。

  据陈莉说,在2013年以前的10多年里,母亲张成芳一直由她来照顾。但是,2010年4月,老母亲居住的下关地区九家圩房地段老宅被拆迁,之后,陈莉在自家附近租了间房,供老人居住,也方便自己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日子原本过得挺开心,可谁也没有想到,母亲拆迁分得的一套房产,却令陈家兄弟姐妹闹得很不愉快。

  2013年底,陈莉兄弟姐妹因母亲名下的一套房产闹翻脸,因为这事,陈莉的哥哥陈凯趁陈莉及家人不备,强行将老母亲接到自己家中生活。这之后,思念母亲心切的陈莉多次联系哥哥欲探望母亲,但对方总是以忙为由,拒绝陈莉上门。后经陈莉一再据理力争,陈凯才勉强同意陈莉探母,但却有条件,即:不允许陈莉上门探望,只允许陈莉将母亲带出探望。

  无奈,陈莉只好同意。如此和母亲见过几次面后,陈凯那边又生变,只允许陈莉二个月探望母亲一次,再发展到后来,陈莉根本没法再见到老母亲。作为母亲膝下最小的女儿,陈莉实在无法接受长期见不到母亲、没法给母亲关爱的现实,对此,她痛苦不已。

  人为阻断母女情 妹妹气极状告哥哥

  今年4月30日,因探母不能而倍受精神折磨的陈莉,一纸诉状将大哥陈凯告上了鼓楼区法院。在诉状中,陈莉希望能每周上门看望母亲一次,她请求法院判决支持她的诉请,最好能在今年的“母亲节”(5月10日)与母亲见上一面。

  鼓楼法院受理该案后,立案庭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当即将案件移交至未成年人案件及家事审判庭。庭里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母亲节”即将来临,故当即将案件交给有调处该类案件经验的冯亚晨法官办理。冯亚晨法官接手案件后,即着手了解该案案情,摸清被告拒让原告探母的矛盾起源等相关问题。

  5月8日上午,冯亚晨法官按原定计划通知陈莉、陈凯到庭调解。法庭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前期矛盾使然,开始均各说各有理,各指各有错,情绪相对对立,但大前提是双方念及亲情均愿意接受调解。冯亚晨法官抓住双方的共同点,首先向被告陈凯释法明理,希望他满足妹妹探望母亲的心愿。陈凯的工作做通后,冯亚晨法官又耐心做妹妹陈莉的工作,建议她体谅老人的身体状况,在探视次数上作合理调整。经冯亚晨法官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工作,双方最终都作出让步,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从今年5月10日(母亲节)起,陈莉有权探望母亲张成芳,具体探望时间为每周日上午9时30分至当日20时30分,探望形式为:陈莉在规定时间内将母亲接回家相处,到点再将母亲送回陈凯处。

  拿到法院出具的生效调解文书后,陈莉开心不已,为能在“母亲节”这天与母亲重逢,激动得热泪盈眶。(文中人名系化名)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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