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业养老金上调10% 新增定额调整100元

2015年05月13日 12:28   来源:大江网   

  信息日报记者王欢报道:期待已久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方案12日正式发布,其中最大的亮点是今年的调待方案增加了定额调整办法。记者获悉,我省将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调整后的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三者叠加计算。其中——

  调整对象

  我省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水平

  按照略高于全省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定额调整是今年新增的调整办法,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体现社会公平。

  倾斜调整

  80周岁以上增加70元/月

  倾斜调整是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

  满70周岁全额参加高龄倾斜调整

  据介绍,按年龄缴费参保的人员全额参加高龄倾斜调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0〕29号、赣府厅发〔2011〕37号、38号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按年龄一次性缴费人员调待政策,更好地保障其基本生活,年满70周岁的人员全额参加高龄倾斜调整。

  调增养老金本月发放

  省人社厅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同时,要积极筹措资金,协调好银行、邮局等基本养老金代发机构,确保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在5月底前发放,最迟必须在6月1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确保把好事办好。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所需资金从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安排。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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