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办卡走过场 山西银监局向19家银行提4项要求

2015年05月14日 10:34   来源:太原晚报    孙耀星贺娟芳

  针对本报5月5日关于银行实名办卡审核漏洞的暗访报道《省城众多银行实名办卡“走过场”》,5月8日,省银监局组织全省19家开展银行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举行专题会议,通报了本报反映的事件,要求各银行严肃问责,引以为戒,对照相关规定,开展自查整改,严格制度落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规范发卡和营销行为。此外,还将部署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辖内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防范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用卡人合法权益。

  首先,省银监局全面通报了本报所反映的事件,强调未严格落实银行卡账户实名制的危害性,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高度重视和切实落实银行卡账户实名制,加强和规范银行卡业务管理。对于媒体反映的银行卡账户实名制执行不到位的银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

  其次,要求各银行学习重申制度规定,组织学习《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的通知》等13件法规制度,重申有关银行卡账户实名制的具体要求。

  再次,督促全面自查整改。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立即对落实银行卡账户实名制等规定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检查制度是否完善,内控管理和业务流程是否严密,制度规定是否落实等,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要认真整改,确保银行卡账户实名制的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最后,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银行账户实名制规定,认真审核银行卡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代办银行卡业务的,发卡银行应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进行身份核实、识别,并留存信息。根据工作需要或客户申请,开通网上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以及其他电子支付等非柜面业务的,发卡银行除审核其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外,应要求客户提供户口簿、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介绍信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进一步确认客户身份。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对临柜人员的培训和检查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同时,要切实规范银行卡业务的宣传和营销行为。

  省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5月至6月,还将进一步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打击银行卡非法买卖专项行动监管督查工作,将银行卡发卡行为、账户实名制落实等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较大、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消除风险隐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将加强日常持续监管,切实规范银行卡业务管理。(记者孙耀星贺娟芳)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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