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贴吧、论坛和微博里,常常可以看到有人发出“有偿删帖”的小广告,这些人被网友称之为“水军”或是“黑公关”。他们是如何接活的,又是如何删帖、赚取怎样的利润呢?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就破获了一起以“网络公关群”为载体接单、通过勾结网络管理员或者找黑客攻击网站后台删帖,从而获取巨额暴利的团伙案件。
触目惊心
22个省市近2000人涉案
在蕲春县公安局民警的演示下,打开该团伙删过的一个某地官员涉贪腐的网帖地址,某论坛的网址打开后显示“对不起,您没有权限查看该内容”。“这就是成功删除后的效果,按照行情,删这个帖子至少得4000元。”参与侦破此案的蕲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骆中胜说。
办案民警介绍,此案源自江苏省南京市警方通报。2014年11月26日,南京警方转来线索,称在蕲春有几名年轻男子组团,以非法帮人删帖获取暴利,其中以蕲春人余某为首,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办案民警随后对余某、丁某、张某等人进行调查,发现这些人的账户中有大量不明来源的资金,有重大犯罪嫌疑。12月11日,蕲春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余某等人在群上接活派活,按照小网站网帖600元一次、知名网站网帖4000元一次的价格帮人删帖。掌握相关证据后,今年1月17日,民警将以余某为首的4人抓获,在其住所找到使用过的电脑,并找到账本和交易记录。
蕲春警方发现余某等人仅是“危机公关群”的一分子,该群是这些“黑公关”的大本营,涉及全国22个省市近2000人。
办案民警介绍,在这个群里,“删帖中介”接到事主删帖的活以后,找黑客或网络管理员、版主帮忙删帖,删帖成功后由“网络公关”分发钱财。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此案涉及非法经营额达5000万元以上。目前,警方已将余某等10人抓捕归案,已上网追逃5人。
运作内幕
虚拟世界设有“三级制度”
在“删帖公关”的世界里,只有网名和交易。办案民警介绍,“网络公关群”里有三种角色,也称为“三级制度”:分别是“网络公关”、“删帖中介”和“管理员”。
“网络公关”是上家,他们往往从事主或者其他“网络公关”那里接到删帖的活儿,然后在群里抛出网帖以及链接,随后会问“有人接活儿吗”?
“删帖中介”是接活儿的,只要他们认为这个帖子能删,随后就会与“网络公关”私聊,双方谈妥价格后交换支付宝账号。
在这个群里最末的层级是“管理员”,这部分人要么是网站的管理人员、网络论坛的版主,要么是掌握计算机技术的电脑黑客。“删帖中介”从“网络公关”手中接到活儿以后就找到“管理员”,要求对方帮助删帖,成功后给对方相应的费用。
办案民警介绍,“网络公关”一般是某些网络公关公司,而此次重点打击的就是这个组织的第二级“删帖中介”。
一夜暴富
男子4年帮人删帖获利780万
在警方取获的犯罪嫌疑人删帖资料中,有类似“官员包养情妇,为其写下保证书”的桃色新闻,也有涉及贪腐官员的网帖。
在清查犯罪嫌疑人的电脑文件时,民警还发现了一份“山西某县县委书记”的Excel文档,打开文档一看,竟是山西某县领导的删帖记录。警方透露,在这份备注为2013年2月13日的文档中,有多达52条删帖记录,每条上明确写有删帖网络地址和价目,每条删帖价格在300元到2000元不等,网络地址不乏知名网站。52条删帖记录,合计金额总价3.8万余元。
办案民警介绍,负面新闻或网帖发出后,当事人或相关人士就会通过当地网络达人或者网上活跃的“公关公司”,希望他们帮忙摆平此事,随后这些网络公关就将这些活发到“网络公关”的群里。
“删帖中介”是按照网站类型和帖子类型来收费的。“知名网站收费要贵一些,一般报价在1000至4000元左右,不知名小网站上的帖子,价格在100元到600元之间。有时,‘删帖中介’还会给出团购价、包干价。”办案民警透露。
“删帖中介”接到活以后,按照二八分成,将八成分给帮忙删帖的电脑黑客以及网站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或黑客删帖后,首先由“网络公关”将钱打给“删帖中介”,“删帖中介”扣除自己的20%后,将钱打给电脑黑客以及网络管理员。
此案犯罪嫌疑人、26岁的余某仅有高中学历,但酷爱电脑技术。从2011年在网络上接活,余某以黑客技术帮人删帖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到案发时通过帮人删帖共获利780多万元。他买了辆奔驰车,在蕲春县漕河镇最繁华的地段购买了一处豪宅。余某交代,用他的黑客技术,近八成的网络后台都能攻破。
据《法制日报》
替人删帖属非法经营罪
涉案超25万可判5年以上
2013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删帖为非法经营罪。根据司法解释,犯罪嫌疑人只要涉案金额超过5万元就能立案,一旦罪名成立且涉案金额在25万元以上,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蕲春警方侦破的删帖牟利非法经营案中,警方查处的都是“删帖中介”,而执行删帖的网络管理员和黑客由谁管?又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按照我国法律,网络管理员和黑客收钱帮助删帖的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的共犯,但公安机关在打击过程中,往往难以取证;但如果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一经证实将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