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近日,中央财政下拨201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243亿元,支持地方统筹用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至此,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已下达完毕。
财政部要求各地区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下达到市(县),并适当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较重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倾斜。同时,要求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