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火星派出所,陈东明(化名)被民警带出询问室。图/记者陈韵骄
在第三次溜进工地准备偷钢筋拿去卖钱时,陈东明(化名)被抓了现行。前两次他偷了两根钢筋,一根卖了16元,一根卖了8元。
58岁的陈东明因此面临10天行政拘留。然而,在他自己看来,自己“实在是走投无路才做这样的事情”。他说,自己曾是一个国企小领导,改制后下海却亏损了很多钱,之后与妻子离婚无家可归。想找工作却因年纪太大遭拒。行窃当天,他本是上街去找工作的……
5月20日,上午10点左右,陈东明(化名)第三次偷偷溜进芙蓉区马王堆路边的一家工地。
他准备像前两次一样,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偷几根工地上的钢筋拿去卖钱。卖来的钱,陈东明打算拿着傍身,直到自己再次找到工作。事实上,前两次偷来的钢筋卖价非常低,加起来一共才24元。
可是,这一次陈东明却没有之前的“好运”。他正往外搬动钢筋时,被工地上的人发现,随后被当场抓住,扭送至派出所。5月21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火星派出所了解到,陈东明将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陈东明是长沙本地人,家住在天心区,今年58岁。提到家,陈东明说,自从1997年和妻子离婚后,十几年来自己一直在外面漂泊,洗过车,做过保安、门卫,一个月拿着一千来块的工资。
“我当时其实是去找事做的。”陈东明说,他上街找工作,但好几个单位都以他年纪过大拒绝,“我围着贴了招聘广告的公告栏看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陈东明说,当时自己身上只有105块钱,又找不到工作,所以打算“想点办法”。陈东明供述,在18日和19日,他就曾经到工地里去偷过钢筋,随后将钢筋转卖给流动收废品的人员,不过转手的价格并不高,一根钢筋卖了16元,另一根卖了8元。
5月20日,当陈东明再次经过这个工地时,又冒出进去偷钢筋的想法。为了不引人注意,陈东明走到工地门口时,先给工人开了烟,再找到负责人攀谈工程进展,随后又帮工地保安指挥交通,等跟大家都混了个脸熟后,陈东明开始搬钢筋,却还是被抓了个正着。
目前,陈东明被送到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10日。记者李柔实习生施莲
[他的自述]
“我的观念是做人一定要正直”
5月21日中午12点,记者在火星派出所见到陈东明。他身穿一件格子短袖,一条灰色长裤。据他介绍,因为没有换洗的衣服,他这套衣服已经穿了一个星期了。
记者采访时,陈东明的情绪一直很激动,哭着反复说:“不是因为身上真的没有钱,真的走投无路了,我绝对不会去做这样的事情。”陈东明说,自己以前并没有这么落魄,还曾在一家国企做过科长,因改制后下海亏损,又与妻子离婚,最后才“无家可归”。不过,陈东明所说并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
曾在国企当团委书记、后勤科长
陈东明回忆,1979年,他被分配到一家国企单位。因为做事勤快,得到了领导的赏识。“最开始是做团委的书记。”陈东明说,随后自己被调往保卫科当科长,后来又到了物资科当科长,最后被调到后勤行政当科长,“一辈子没有在下面做过事,一直在领导岗位上”。
陈东明介绍,随着企业体制改革,自己从原单位出来,下海去了新疆。“可一年下来不仅没有盈利,反而亏损了很多钱。”陈东明说,回到湖南后,老婆提出要离婚。在得知无法挽回婚姻后,陈东明将房产和钱都留给了前妻,“我带着几套换洗的衣服就出来了”。
要面子,宁愿漂泊不愿向人求助
陈东明说,自己是一个非常要面子的人,“宁愿在外面饿死,也绝对不伸手问别人要钱”。离婚之后,他再没有回过家,一直在外面漂泊,而他的女儿也不愿意再联系他。
“有事做的时候,就住在做事的地方。”陈东明说,没有工作的时候,他在浏阳河边睡过,在麻将馆睡过,在超市门口的凳子上睡过,也曾在公园的石头长椅上过夜。
“其实我的观念是做人一定要正直。”陈东明称,5月20日那天上街找工作时,自己想,只要是能填饱肚子,不管是什么工作,哪怕是洗碗都可以。可用人单位一看陈东明已经58岁了,就不肯要他。“我就是想有那点钱傍身,直到找到工作。”陈东明说,找不到工作,又没有家人可以联系,走投无路下,他选择了偷钢筋。
“如果我早去干小偷小摸的事情,我不至于到这么(没钱)。”陈东明说,自己一直觉得人活全靠一张脸,“这一次被民警抓了,对我是一个警醒,防止我继续犯错下去。”(潇湘晨报记者李柔实习生施莲)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