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安徽省将推广包括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在内的5大领域共35项自贸区改革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对外开放。这是5月24日记者从安徽省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得的信息。安徽省商贸厅在会上介绍说,安徽省将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
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多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安徽省根据国务院要求,结合安徽省实际,制订了《安徽省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在安徽省全面复制推广35项改革事项,涉及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5大领域和发改、民政、商务、海关、食药、文化等几十个部门。根据《工作方案》,安徽省明确了每项改革的具体任务、牵头单位、协同单位、时间节点、成果检验形式。
据了解,《工作方案》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内容丰富,其中,在投资管理领域,包括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备案等;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包括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等;在金融领域,包括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等;在服务业开放领域,包括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等;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方面,包括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等。
此外,在安徽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有6项,包括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境内外维修海关监管制度、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等3项海关监管制度创新,以及进口货物预检验、分线监督管理制度、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等3项检验检疫制度创新。
本文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作者:王献留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