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试点一照一码改革遇部门利益阻挠无奈妥协

2015年05月29日 09: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25日随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国家工商总局调研组在江苏宿迁调研发现,在全国率先试水“一照一码”(一个营业执照一个登记号码)改革的宿迁市,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因受到部门阻力,改革中也采取了财政花钱赎买部门利益、新旧系统并行等“妥协”的方法。无论是宿迁市政府、当地企业还是有关专家,都呼吁早日进行顶层设计,统一全国社会信用代码,避免人力、物力浪费。

  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家工商总局考察时强调,年内务必实现“一照一码”。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由该局牵头起草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的代拟稿已于4月下旬上报至高层,并有望于下半年出台,进而确保年底前全面推行“一照一码”改革。

  据宿迁市工商局局长耿静波介绍,该市在分析商事与非商事主体编码规则的优劣的基础上,研制了涵盖自然人以外所有商事与非商事主体的编码规则。

  同时,该市创造性地推出了并联审批体系,即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将工商、质监等数十个部门的27个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企业只要填写一张审批表就可以获得印有一个商事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宿迁伟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王昌伟说,改革前在宿迁注册企业,要跑4个部门,跑下来要花半个月时间,填报近200项数据,而现在只要在一个窗口填20多项数据,3天就能拿到营业执照了,连身份证也少复印很多张。

  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宿迁市还研发了全国首个证照联动监管平台,要求各管理部门将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审批、监管信息上传到这个平台并实时共享、联动监管。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平台上目前共有工商、税务等49家有监管与审批职能的部门,运行着近7万条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信息。

  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研中发现,改革涉及原有部门既有利益的,宿迁市采取财政埋单赎买的“妥协”方式。该市副市长冯岩说,改革中由市财政出钱将原有部门向老百姓收取的费用垫付,即用财政赎买的方式为企业减负。据测算,市财政一年约需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赎买质监部门的收费项目。

  宿迁市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改革前,除免缴的小微企业外,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时每个证需要交纳148元。根据现行收费办法,每个代码证收费148元,包括证书工本费(正本10元、副本8元)、技术服务费90元和IC卡工本费40元。其中,证书副本和IC卡自愿申领。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人说,148元中市级收费不到40元,省局收取65元,剩余上交到总局。经济学家宋清辉算了一笔账,去年全国新增1200多万市场主体,加上必须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各种社团、机关、事业单位等,保守估计全国每年也要收取上亿元费用。

  宿迁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副处长彭明介绍,仅免收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一项,工商部门一年就“损失”五六百万元。宿迁市质监局负责人也表示,将会积极配合政府推进这项改革,但是并没有就将来是否免收代码证的市级收费做出表态,只是强调了“上级部门要求收费”。

  对此,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燕继荣指出,现行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是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于2003年4月9日以“发改价格[2003]82号”文件的形式确定的。随着科技的发展,代码证的证书和IC卡的制作成本越来越低,收取90元服务费也有违简政放权、让利于民的大局。燕继荣说,啃到最后是骨头,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已成为商事制度改革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记者还注意到,宿迁市的改革中还存在新旧系统并行的尴尬局面。如江苏小手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一照一码”的号为18位编码,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其注册号仍为15位编码。原来,由于宿迁的改革先人一步,其各个部门的系统与市外乃至国家的系统并不兼容,各个部门只得保留原有的系统,因此两路并行就成为改革过渡期的特有现象。

  克服改革阻力,很大程度上还需要中央的支持。宿迁市国税局副局长吴强表示,希望“一照一码”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尽可能缩短两路并行的时间。从政府官员到各类企业,都期盼加速顶层设计。

  燕继荣、宋清辉等专家就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对各地探索研制的新编码尽快组织进一步的论证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尽快推出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避免人力、物力浪费。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开展了“三证合一”改革试点。其中江苏宿迁、福建自贸区已率先推行了“一照一码”。记者注意到,福建自贸区的编码规则与宿迁的并不相同,而这也正是各地探索者期盼加速顶层设计的原因。

  好消息是,推进这一改革的相关文件已经完成草拟,有望于下半年出台。国家工商总局宣传中心副主任司光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国家工商总局牵头起草完成的《意见》代拟稿,已经过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法制办五部委会签并于4月下旬上报至高层。《意见》的大体内容是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总的要求是,全国要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做好实施“一照一码”各项准备工作,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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