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法院出台举措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2015年05月29日 17: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郑小红 王东兴

  深圳市中级法院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推进司法公正及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

  深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郭毅敏称,《规定》共20条,从尊重律师、保障律师法定权利、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畅通与律师的沟通渠道、严格责任追究5个方面,采取17项具体措施,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

  郭毅敏表示,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深圳全市法院致力于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与律师行业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为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郭毅敏说,此次发布的若干规定内容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部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在尊重律师方面,就规定了律师持电子身份证件“律师一卡通”进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审判区域,不需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等内容。庭审过程中,除违反法庭规则或法庭纪律的情形外,审判人员不得训诫律师,不得违法责令律师退庭或者限制律师参加诉讼活动。

  同时,针对律师反映法院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执业权益或者其他司法行为、廉政作风等方面问题的,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认真核查,并及时将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反馈律师,并将查处侵害律师合法执业权益的行为。

  郭毅敏强调,法官与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同为国家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力量,深圳中院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努力建立法官与律师之间公开透明、规范合作、尊重互信的良性互动关系,同时也希望广大律师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共同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共同推动国家法治进程。(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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