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青海支持存量房改造转为公租房,青海省城乡住房建设厅相关负责人2日表示,政府采用货币化方式消化存量房不会推高当地房价。
对于近年来青海省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空置率高等因素,青海省日前下发了《青海省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青海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允许其适当调整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
青海省城乡住房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青海省从2008年开始实施廉租租房制度,从2011年起把公租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租金为市场租金水平的70%左右,租住5年期满可选择购买。公租房房源主要通过政府投资建设或收购、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开发中配建、企业自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实行廉租房与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
据官方统计,2014年青海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26万套,基本建成24.7万套,入住17.7万套。2015年青海省拟定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5.5万户,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万套,截至2015年4月底,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1.79万套,开工率21%,同比下降11%;基本建成0.35万套,完成率9%;入住0.49万户,完成率13%。
“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住房需求,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由于目前青海省供求关系不平衡,导致商品房的空置率提高,所以才会实施将商品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青海省城乡住房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但青海省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基本上是稳定的,青海的房产主要集中在省会西宁,西宁的房产主要做的是全省的房产,这对于全国来说比较特殊。
从青海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1-4月份,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45.26亿元,下降8%,商品房销售面积53.79万平方米,下降27.9%;商品房销售额27.67亿元,下降36.7%。
“目前青海省所有库存房屋的消化周期不长,不像其他一线城市,青海省的库存消化周期按照近几年青海省房屋销售量计算,青海省的库存消化周期为2至3年。所以青海希望通过市场化改革打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壁垒,采用货币化方式来消化待售商品房面积,但不会推高当地房价。”青海省城乡住房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完)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