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救急地方财政 清费立税改革红利打折扣

2015年06月03日 08:48   来源:经济参考报   

  非税收入“救急”地方财政

  “清费立税”改革红利打折扣,企业负担难降

  记者 赵婧 王璐 北京报道

  《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梳理最新地方财政数据发现,今年以来,许多地方财政从过去两位数增长降到个位数甚至负增长,而多地非税收入却出现两位数高增速,甚至被一些地方当作主导财政收入增收、“稳财政”的主力,倚靠非税收入“救急”地方财政。

  在财收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清费立税”改革进展缓慢,企业负担短期难降。专家认为,在经济下行和财收下行时期,尤其要警惕地方政府患上“非税收入依赖症”。

  失衡 非税收入远超税收增速

  据了解,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收压力较大,在税收增长大幅回落的同时,很多地方非税收入却接连出现30%甚至更高的增幅,其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也有所提高。以至于有地方官员称,今年要实现财政收入开门红,只有靠非税收入来调节。个别地区甚至直白地表示:一季度非税收入主导财政收入增收。

  政府非税收入大致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彩票资金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等8大类。

  《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最新的地方财政数据发现,不少地方的财政收入增长对非税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

  以江西省为例,一季度全省税收收入增长6.0%,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仅为73.0%,创近年来新低,较上年同期下降3.7个百分点。部分税收科目甚至出现比较严重的负增长,如契税同比下降14.7%,较上年同期增速下降36.7个百分点。而非税收入则增长较快,占比进一步加大。一季度全省非税收入增长29.2%,增幅同比上升18.6个百分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长16.7%;专项收入增长84.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长45.7%。

  基层政府对非税收入的倚仗更为明显。内蒙古赤峰市一季度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占同期财政收入的33.15%。其中,罚没收入增长34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154%。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季度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额的73.4%,主导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非税收入同比增长42.6%,高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29个百分点,高于地方税收收入37.9个百分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同比增长21.8%,国土资源行政性收费增长19.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长48.7%,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增长108.2%。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说,税收和财政收入一直是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在经济回落,减税政策实施的情况下,为保证地方财政收入不大幅下降,会有地方政府部门在非税收收入上挖掘潜力。

  有专家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是政府基本的收入来源,然而现阶段非税收入高速增长,则暴露出税收和非税收结构的失衡。这种失衡,不可避免地会衍生出乱收费、重复收费问题,值得警惕。

  “我们经常听到企业抱怨税负重,实际上大部分指的是费。”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表示:“很多人建议减税,实际上,真正要讨论减轻负担,非税收入是重点。”

  偏锋 地方发力非税收入征缴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在税源不足的情况下多管齐下确保非税收入征缴。

  一个明显的表现是多地非税收入的征收超过预算进度。1至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非税收入完成预算进度的44.2%,超过序时进度10.9个百分点。截至3月底,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非税收入占全年任务数的47.3%,超序时进度22.3个百分点。

  此外,多地出台文件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缴力度。不少地区将部分具备条件的非税收入由集中汇缴改为直接缴库方式,减少中间环节,使非税资金直达财政。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为了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日前制定出台《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细化非税收入任务目标,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力度,以奖代补,强化激励机制,促进各类非税收入有效增长。强化矿区移民安置补偿费、价格调节基金等重点收入入库,实现税费齐头并进。逐步整合现有国有企业和资产,尤其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对现有闲置资产采取公开拍卖、招租、承包、置换等形式进一步盘活,有效增加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入。辽宁省营口市则在日前强调,配齐配强非税收入政策与项目管理科工作人员,同时合并一个非税收入管理科,增加与充实非税收入管理科工作人员力量。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今年以来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待查资金形成原因的分析,清理待查资金。该县财政专户今年以来共产生待查笔数1065笔,目前已确认1058笔,确认率达99.3%,解决了待查收入困扰政府非税征管工作的难题,有利于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

  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虽然出台并向社会公布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但在实际征收中仍然存在清单外项目继续收费的情况。

  警惕 “清费立税”改革红利打折扣

  这一切让企业该享受到的“清费”红利大打折扣,甚至负担比以前有所加重。

  据了解,一直以来地方性的收费五花八门,可谓是笔“糊涂账”,收费单位更是从省到市,甚至包括村委会,以煤炭行业为例,吨煤税费负担普遍占销售收入的20%到30%,其中大部分项目是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设置。

  近年来我国针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等行业继续进行资源税改革,从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率正式从价计征,同时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并停止了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并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

  “目前矿产资源补偿费已经取消,但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其它各项附加费、建设费还在征收中,我们市还单独征收了一项客水费,每吨水缴纳2元钱。”河北某大型煤炭企业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资源税改革前综合税费负担在1.97%左右,而改革后资源税税率为2%,再加上一些收费项目,整体税费负担比以前加大了。与此同时,涉及的洗选、优惠抵扣等问题至今仍未解决,“省级相关部门曾来做过调研,但后来也没消息了。”

  与此相比,煤炭大省的清费步伐似乎要快一些。在国家统一规定取消的项目之外,山西还砍掉销售环节的地销、出省和基金费用等,预计可为企业减负约501亿元。而贵州近期发布的30条减负措施中涉及清理涉煤收费项目的就有5条。

  “单从税率的测算来看,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但资源税改和清费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尤其是在地市一级,而且一些环节的费用治理情况仍不明确,所以在资源税征收初期,煤炭企业会有负担加重的感觉。”有分析师介绍说。

  山西智诚达能源咨询公司总经理马俊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当前大宗商品行业尤其是煤炭行业亏损严重,政府清费减税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目前这一工作还在继续推进,乱收费行为不能说一概没有。非税收入是一个灰色地带,今后应该对其有权力约束,变费为税,在行业脱困中更多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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