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乘坐地铁太拥挤发生口角,男子袁某将女乘客眼眶打骨折。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法院查明,2015年1月9日8时许,31岁的袁某在地铁6号线白石桥南站开往车公庄西站的地铁车厢内,因车厢内拥挤与女子王某发生纠纷,后袁某用拳击打王某头面部,致王某左侧眶内壁、下壁骨折。经法医鉴定,王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据王某说,在地铁白石桥南站上车后,袁某总是挤她,两人发生口角,袁某用右拳打了她左眼眶,当时就流血了。她捂着左眼眶,拉住袁某报警并下车。
地铁工作人员赶到后,联系了驻站民警将二人带到警务站。民警询问情况时,袁某承认用右拳打了王某左眼眶,民警随后将袁某带回派出所。案发后,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和解。
法院认为,袁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袁某有自首情节,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谅解,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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