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龙观市政管理所长受贿75万获刑十年半

2015年06月04日 07:48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漫画谢瑶

  为承包“扫街项目”,保洁公司负责人向市政管理所前后两任所长行贿,数额从数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记者昨日获悉,昌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回龙观市政管理所所长罗双福有期徒刑十年半;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罗双福妻子有期徒刑5年。而罗双福前任所长也在此前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记者调查发现,道路清扫工作看似辛苦,但对承包到项目的公司来说可谓利润巨大。

  □案情

  所长收75万获刑十年半

  据了解,罗双福于2009年9月至2012年底担任昌平区回龙观市政管理所所长,负责市政管理所的市政管理、工程建设等全面工作。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底至2012年10月间,罗双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北京日昌保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路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75万元。

  法院认为,罗双福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但鉴于其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最终,昌平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罗双福有期徒刑十年半,扣押的75万元予以没收。

  妻子帮人说情违规发包

  罗双福被法院判刑后,其妻子赵玉芹也被追究刑事责任。卷宗显示,赵玉芹帮助亲戚陈某向罗双福吹“枕边风”,让罗将新规划的市政市容工程承包给陈某,为此赵玉芹收受了陈某贿赂款共计52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底至2011年期间,赵玉芹利用罗双福的职务便利,先后将市政管理所的公厕清洁、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扫雪铲冰的业务承包给姐夫陈某。

  在得到罗双福的帮助后,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期间,赵玉芹先后8次收受陈某给予的52万元。

  据赵玉芹供述,她多次替陈某在丈夫面前说情,她还关照陈某,不要把给她钱的事告诉丈夫。根据相关规定,市政市容工程不能承包给个人,赵玉芹将此政策告诉了陈某。

  陈某供述称,在最初承包工程时,自己并没有资质和公司,只是借用了朋友的公司名称。即便这样,有了罗双福这层关系,自己也同样拿到了回龙观地区的部分保洁工程。

  据罗双福的证言显示,妻子多次对他诉说陈某夫妇不容易,让其在市政管理所有业务的时候照顾陈某。2009年9月至2011年期间,罗双福先后把市政管理所下属业务中的公厕保洁、生命科学园三期道路保洁工程、铲冰扫雪防汛应急工程、生命科学园城铁站和朱辛庄城铁站的保洁工程发包给陈某,陈某最初签订合同时没有资质,是借用其他公司名义签的合同,他也知道这样做并不符合规定,他不知道陈某给赵玉芹送钱。

  妻子与人串供藏匿赃款

  值得一提的是,赵玉芹除了受贿的行为,检方在指控中还认为赵玉芹隐瞒事实,藏匿受贿钱款,因此追究赵玉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底至2012年10月间,赵玉芹在明知是罗双福受贿所得钱款的情况下,仍然将40余万元贿赂款存入自己账户,后为逃避司法调查,与陈某编造虚假事实,掩饰、隐匿该受贿钱款的性质和来源。

  法院审理认为,赵玉芹作为公务人员的配偶,利用丈夫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受贿,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赵玉芹明知是犯罪所得钱款,仍予以掩饰、隐瞒,其行为又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院一审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罚金一万元。

  一家公司行贿两任所长

  据了解,罗双福的前任郭连荣也是被北京日昌保洁有限公司行贿落马的,他的任期是2006年2月至2009年。

  2007年至2012年间,北京日昌保洁有限公司在承包昌平区回龙观地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过程中,为承揽到回龙观大街清扫工程,由该公司负责人路某给予罗双福的前任郭连荣等人贿赂200余万元。

  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郭连荣有期徒刑6年。法院同时认为,北京日昌保洁有限公司向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行贿,已构成单位行贿罪。保洁公司法定代表人路某也因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披露

  管理所可调节承包费用

  道路清扫工作给人的印象是整日风吹日晒、工作强度大、收入微薄。在上述3起案件中,北京日昌保洁有限公司和陈某,为了承包“扫街项目”不惜拿出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来贿赂官员,这笔钱从何而来?

  据记者了解,道路清扫的承包费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这对保洁公司的收入影响比较大,而决定权就在市政管理所。

  据北京日昌保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路某供述,其在与回龙观市政管理所签订合同后,已投入大量人力和设备,为能长期与市政管理所合作,才行贿相关负责人。

  路某称,2006年之前,昌平回龙观市政管理所对外承包回龙观地区的保洁项目,每平米每年1.6元。而在2006年之后,昌平区回龙观市政管理所将此价格提高了近一半,变成了2.4元。

  对于路某而言,人工成本固定不变,涨了50%的价格就是纯利润。“他是我们公司的主管单位,能不能拿到工程,全要靠所长的一句话。”路某始终认为,自己行贿实属无奈,属于罗双福及郭连荣索贿。

  10年合同收入2850万

  回龙观市政管理所与北京日昌保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洁合同显示,市政管理所以每平米每年2.4元的费用将回龙观地区119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洁工程承包给日昌保洁公司,此合同一签便是10年,合同截至2017年。也就是说,日昌保洁公司通过此合同可以拿到2850余万元。

  “当时的人力成本极低,日昌保洁公司在承包了此项工程后,廉价雇佣了一批保洁临时工。”一位知情人士说,北京日昌保洁有限公司将保洁工程分段、分街又下派给了雇佣的临时工,“他们工资在2000元左右,人数多的时候四五十人”。

  据知情人介绍,北京日昌保洁有限公司除去人力成本,利润估计达到近千万元。

  一周干6天月薪3000元

  “现在回龙观地区部分道路的清扫还是属于日昌保洁公司。”昨日下午,正在回龙观大街清扫路面的环卫工人李丽(化名)向记者介绍。而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路某因为行贿被判刑,李丽并不确定。

  李丽称,自己是去年加入公司的,目前日昌保洁公司发展十分迅速,已有110余名工人负责清扫回龙观地区的路面。去年,公司还给工人们涨过一次工资,目前李丽和其他110余名工人的薪资在3000元左右。

  “现在公司人多了,我干6天可以休息一天。”李丽介绍,自己现在也是8小时工作,早上6点上班,下午5点下班,中午有3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虽然和去年相比工作无差别,同样负责清扫200平米左右的街面,工资已经涨了1000元左右。

  □追访

  大部分街道清扫由市政部门分包

  在一般公众印象中,城市道路清扫和保洁应当由环卫集团的环卫工人负责,但上述案件显示,承包工程、负责清扫街道的并非环卫集团的环卫工人。

  记者昨日先后致电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及北京市环卫集团。

  “北京市城区的部分路段是由环卫集团负责清扫,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对此只起到监督的作用。”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北京市环卫集团也只是对部分路段负责清扫,其他路段由各区县的市政市容委负责分包清扫项目。

  根据北京市环卫集团的官方网页显示,环卫集团在首都环卫运营一栏显示,环卫集团的道路清扫工作主要负责北京市长安街、迎宾线、二环主路、三环主路等主路主桥和四环辅路、莲石西路、东北角联络线的道路作业,清扫保洁道路面积为888万平米。其中,包含立交桥93座、车行道94条、匝道54条。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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