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近日,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财政厅下拨2015年社会救助补助资金1.0413亿元。
其中,农村牧区五保供养补助资金3213万元,用于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000万元,用于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并对救助对象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给予补助;临时救助补助资金3200万元,用于救助对象的临时生活困难支出。
截至目前,今年全区共有9万人享受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待遇,累计下拨五保供养补助资金1.0711亿元;下拨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9247亿元,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66.2万人次;下拨临时救助补助资金9940万元,救助临时救助对象3.9万户。这些资金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记者 霍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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