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就“女模骑螭首裸拍”事件报警(图)

2015年06月08日 16:06   来源:法制晚报   腾讯新闻综合新京报 大别山晨刊报道

  今天上午,故宫博物院再提“女模故宫拍裸照裸骑螭首”一事称,事发后故宫即向公安部门反映此情况,随后及时报案,目前公安部门在依法处理中。

  针对此次裸照事件的性质,故宫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而对于本次事件是否构成此类行为,有待公安部门认定。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还有此类行为也可能涉嫌扰乱公共和群众文化活动秩序、干扰他人旅游活动并可由公安部门予以警告、罚款处罚等的原则规定。

  故宫表示,故宫博物院地处首都核心区,每年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上千万观众。一些票贩子、“黑导游”、不法游商,常年盘踞在故宫内外,对观众坑蒙拐骗、强买强卖,甚至威胁人身安全。他们跟公安机关“打游击”,经常拉帮结派、团伙作案。同时,故宫没有执法权,在面对一些问题时显得捉襟见肘。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2014年“两会”上,特别提交了《关于在故宫博物院成立专业执法队伍的提案》,提出应当在故宫成立专业执法队伍,以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故宫博物院及周边环境安全、规范、整洁,为国内外观众创造舒适的文化氛围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不过,故宫也坦言,在面积广大、地形复杂的开放区域,对于部分观众的每一次不文明行为都能做到在第一时间及时发现并有效劝阻,恐怕需要“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先不论维持数量庞大的管理队伍所必需的编制,单说这种戒备森严的状态就大大影响了博物馆的文化氛围,破坏了参观环境,有损观众的参观权益,导致观众不满。如何掌控好二者之间的“度”,是故宫博物院所面对的一个两难选择。

  因此,故宫呼吁,博物馆是个文化圣地,观众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参观从我做起,保护好祖先留给我们的故宫,共同维护文化遗产的尊严。在世界文化遗产地,公开进行如此不雅的摄影行为,特别是骑坐在文物建筑螭首上进行拍照,不仅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严重影响了故宫博物院应有文化氛围,更是对文物本身和文化遗产尊严的破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同时,故宫还表示欢迎艺术家到故宫进行创作。故宫称,非常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艺术家来到故宫博物院,感受中华文化之美,书写自己眼中的故宫,进行形式多样的艺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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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就清理非法散发“小广告”人员15000余人次,黑导游2000余人次,无照游商50余人次,没收非法“小广告”20余万张,各类假证件180余个。其中送交故宫派出所处理1000余人,治安拘留76人。

  事实+

  “故宫裸模”争议的背后

  原本应该出现在艺术殿堂的“东西”,你把她放在不该放的时间和场合之下,那不但不是什么艺术,反而会变成污染眼球、诲淫诲盗的邪恶。道理也正在于此,属于公共场合的景区,却让旅游者看到的是“光着屁股”的裸模,原本艺术的东西也会变成“丑陋”。

  艺术与色情的边界在哪里?这本不该是一个问题。但现实中,有些艺术家出格的“艺术行为”,不仅让艺术增添了太多的暧昧色彩,也渐渐模糊了艺术和色情边界。在“故宫女模裸照”事件上,社会舆论的态度不一,正折射出艺术边界的模糊已经有丧失底线的趋势,给社会舆论造成了一定的混乱,这是最可怕的。

  同时,破坏、亵渎文物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故宫的螭首距今已有600年左右的历史,由于年代久远可能有裂缝,绝不允许攀登和骑坐。其次,裸体女模骑坐文物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不文明旅游,违背《旅游法》,若相关部门“拉黑”也有理有据。第三,也是最关键的,就像我们无法接受“抗日神剧”亵渎历史一样,“故宫女模裸照”严重影响了故宫固有的文化氛围,亵渎了文物和文化遗产应有的尊严。如果艺术建立在亵渎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基础上,那么艺术的底线已荡然无存。在保护文物上,无论是物理上伤害,还是精神上伤害,都是我们不能漠视的。(腾讯新闻综合新京报、大别山晨刊报道)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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