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作为交通事故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对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记者8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在全国首创严重违法驾驶人管理机制,将18.3万名严重违法驾驶人纳入基层派出所教育管理范围。
据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槐国栋介绍,目前山东省驾驶人数量达2322万,居全国第二位;机动车保有量2370万辆,占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的8.79%,居全国第二位,9个市的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6万公里,二级以上公路通车里程位居全国首位。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今年4月省公安厅制定出台《山东省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办法》中规定,严重违法驾驶人主要包括:一年内有酒后驾驶记录的;三年内有吸毒记录的;本计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记录的;本记分周期内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记录的;一年内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对以上违法驾驶人,通过把严重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纳入公安派出所管理,赋予社区民警教育管理职责,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向基层派出所延伸,向社区、单位和家庭延伸,构建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体系。
“这是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创新之举,属全国首创,对增强驾驶人守法意识、减少交通违法、预防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意义。”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李文勇介绍,通过加强对严重违法驾驶人的日常管理,改变以往对交通违法行为一罚了之的做法,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帮扶等措施,提高驾驶人的守法意识,自觉做到安全文明驾驶。通过动员社会单位、基层组织和家庭等力量,共同参与严重违法驾驶人教育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增强教育管理效果。
据槐国栋介绍,山东省公安厅通过对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客车、货车、校车、渣土车等,以及超载、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纠,对七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逐一排查、核对车辆登记、检验信息。山东省共检查“七类重点车辆”83.7万余辆次,查处“七种违法行为”201.5万余起,摸排建档“七类重点车辆”62.3万余辆、“七类重点车辆驾驶人”68万余人,形成了强大的整治攻势。4月2日至6月5日,山东省110报警服务台接报交通类警情同比下降5%,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警情同比下降6%。(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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