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进口税收政策明确

2015年06月09日 08:02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8日联合对外公布了广东、天津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这些政策已于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之日起执行。三地都被赋予试点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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