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2015年06月10日 14:28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广西决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降幅达到三分之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对广西现行的失业保险费率做出调整。文件要求,从2015年3月1日起,广西失业保险费暂由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

  据了解,本次广西失业保险费率降幅达到三分之一,惠及广西260多万名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费率降低后,预计全年将为广西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近10亿元,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功能。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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