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国际档案日”,自治区档案局(馆)对外披露,在国家档案局近日公布的第四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中,自治区的4份档案名列其中。
昨日,自治区档案局(馆)与市档案局(馆)和市四区档案局(馆),及城建、产权产籍、艺术档案馆,在新华广场举办了主题为“档案——与你相伴”的宣传纪念活动,以板报展览、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档案业务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展开宣传。
据了解,在国家档案局近日公布的第四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中,自治区档案馆申报的《清代册封扎萨克世袭多罗达尔罕贝勒的册文》、《慰安妇——日军性奴隶档案》以及包头市档案馆申报的《五当召蒙古文历史档案》、鄂尔多斯市档案馆申报的《鄂尔多斯左翼后旗台吉家谱》4份档案名列其中。而在此之前,2002年,鄂尔多斯市档案馆申报的《清代皇帝对鄂尔多斯蒙古王公的诰封》和阿拉善左旗档案馆申报的《清代阿拉善霍硕特旗档案》已入选第一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2003年,自治区档案馆申报的《清代内蒙古垦务档案》入选第二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据介绍,自治区档案局(馆)对馆藏档案进行了开放鉴定,公布了开放档案目录,公民持本人有效证件即可查阅。查阅未开放的档案时,须依照《档案法》和《自治区档案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出具相关证明。(记者 苏日娜)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