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老师针扎幼儿5人被刑拘开除 其中3人为实习生

2015年06月12日 07:24   来源:京华时报    聂辉

  昨天下午,房山区鹤立幼儿园5名老师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中4名老师承认使用大头针扎伤儿童。此前,该幼儿园多名孩子身体出现红色斑点,家长报警称幼儿园多名老师用针扎伤孩子(详见本报6月9日报道)。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工作中。

  昨天下午,房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6月8日10点左右,房山区警方接到多名家长反映,天泰新景鹤立幼儿园有多名儿童手部等身体部位出现针眼,相关部门随之展开调查。

  据调查,该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为张鹤立,园长为李跃丽,于2014年1月8日经房山区教委会同相关部门批准成立,隶属于河南郑州鹤立教育集团,该集团在全国各地有数十所幼儿园及其他办学机构。涉事的4位年轻教师均不满20岁,其中3人是郑州鹤立幼师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目前还在毕业前实习阶段。

  涉事的5名教师贾某、杨某、王某、陈某和汪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分别在6月8日和9日依法被房山警方刑拘。截至6月11日,杨某、贾某、王某、陈某等4人供述,存在使用大头针扎伤儿童身体的行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工作中。

  同时,房山区教委责令幼儿园限期整改并开除涉事教师,同时对幼儿园其他教师进行警示教育和对幼儿园的办学行为进行排查。此外,房山区教委责令鹤立幼儿园安抚家长并承担受伤儿童的医疗费用。对于要求退园退费的学生家长,幼儿园需无条件满足。据孩子小雨(化名)的父亲介绍,目前多名家长已经向幼儿园提出了学生转园的要求。

  事发后,房山区教委对全区幼儿园进行排查,要求各幼儿园对所有教师进行安全法制和师德教育,要求全区幼儿园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房山区教委相关部门启动对已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复审、排查工作。

  昌平一幼儿园3名老师针扎孩子被刑拘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思佳袁国礼)昨天下午,记者从昌平警方获悉,童学园幼儿园3名老师存在扎孩子的犯罪事实,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该3名老师来自两个班级,分别为陈某、张某及周某。该幼儿园多名家长反映,孩子身上现针状红点,家长怀疑系幼儿园老师所为,之后警方介入调查(本报6月10日报道)。

  昨天下午,该幼儿园宝宝班家长强女士介绍,班上又发现3名孩子身上有针眼。其出示的视频显示,孩子文文(化名)称扎人老师姓康。此前已发现12名孩子身上有针眼。目前,3名孩子家长已报警。3名家长均称,从孩子处了解到,老师不止扎过这几个孩子,很多孩子都被扎过,“针眼愈合得快,很多家长可能发现不了”。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宝宝班康老师,对方称具体情况问园长。随后,记者联系了一名李姓园长,其称暂未获知又增3名身上现红点学生。李园长表示,尚未从警方处获悉3名老师被刑拘的消息,但根据记者所述的警方说法,被刑拘的3人应为小二班和小三班老师,“幼儿园不想隐瞒事实,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决不姑息”。

  追访

  5月18日,多名家长举报称,昌平赛亚宝贝艺术幼儿园老师用教棍体罚孩子,致多名儿童身体部位出现淤青。事后,两名涉事老师因故意伤害他人被警方行政拘留。此次,房山、昌平两幼儿园连续出现多名孩子被老师针扎事件,涉事老师均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分别被两地警方刑事拘留。对比三次事件,为何处理结果不同,京华时报记者采访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进行解答。

  1 为何老师针扎孩子涉嫌寻衅滋事?

  姜健分析,由于寻衅滋事罪名是比较宽泛的处罚,很多犯罪行为都可以构成寻衅滋事。而判定犯罪行为是否属于故意伤害,一般需要满足伤者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并且其犯罪行为具有一定指向性,所针对的对象比较明确等要求。涉事老师用大头针扎伤学生一般不会对学生造成轻伤,所以并不满足故意伤害罪的基本要求,按照寻衅滋事进行处罚没有问题。

  2 为何老师扎孩子被刑拘而非行拘?

  姜健解释,我国对于刑事处罚的要求一般比较严格,刑事处罚结果会填入个人档案,对个人的影响比较大,对涉事老师进行刑事拘留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处罚方式。但是考虑到涉事者的教师身份,而且被伤害的学生人数多,学生岁数小,该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警方对涉事教师采取刑事拘留是有法律依据的。

  姜健还分析称,对于幼儿园的管理者来说,其并不具有对孩子的伤害行为,其所承担的只是对录用教师的审查和管理责任,所以幼儿园管理者只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相关教育部门进行处理。京华时报讯(记者聂辉)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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