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微博上散布“某校学生跳楼死亡”谣言,引发网民关注,最终该男子被处行政拘留。
6月6日9时许,湖北省竹溪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新浪微博用户"奥巴牛**"发布的一条微博称:“湖北省竹溪县某某中学高二年级学生某某某,因交不起补课费,跳楼死亡。”经民警核实,该微博内容纯属虚构。通过工作,警方与当天下午将微博发布人陈某找到,其对虚构事实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承认了错误,删除了帖文。
据民警介绍,陈某今年47岁,竹溪县城关镇人,是一名个体三轮车客运从业人员。6日凌晨,其睡不着觉,感到十分无聊,于是用自己注册的新浪微博,用手机发布了这条信息。该条微博共计阅读量达170余次。
10日,违法行为人陈某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市民,编造的谣言或传播谣言的行为人,在将谣言发布出去后,完全不能控制传播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一旦造成了社会恐慌,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行为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情节较轻的,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