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出台第二批创新举措

2015年06月12日 05: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高建进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办获悉,继5月份出台实施第一批创新举措后,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二批创新成果近日陆续实施。经第三方权威机构评估,第二批创新举措共27项,其中有8项为全国首创。

  据了解,这8项首创举措中包括5项“涉台”措施,分别是:支持在福建自贸区开展对台海运快件业务、台渔船自捕水产品入境申报免予提交台官方主管部门有关检验检疫证书、建立对台原产地证书核查机制、放宽直接运输判定标准、在厦门片区内建设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创客基地等。

  福州海关副关长于正中介绍说,目前,闽台海运快件通过在平潭与台湾之间往返的“海峡号”“丽娜号”高速客滚轮承载。据统计,截至5月底,共办理进出境快件952票,货值33.5万元人民币。

  福建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表示,台渔船自捕水产品由福建入境申报,免予提交台官方主管部门有关检验检疫证书,最大限度地简化了手续,促进了两岸水产品扩大贸易。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以来,福建检验检疫局共检验检疫入境台湾自捕水产品652批,货值816万美元。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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