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孔某某在拆迁过程中虚报迁坟数量,骗取拆迁补偿款58.5万元,房山法院近日以孔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被告人孔某某在担任房山韩村河镇西周各庄村支书以及兼任京石二通道征地拆迁指挥部成员期间,在统计西周各庄征地迁坟数据时,指挥他人以西周各庄村民委员会的名义向韩村河镇政府虚报迁坟数量,骗取拆迁补偿款58.5万元,之后,这笔款项下拨到西周各庄村集体账户。
案发后,2014年7月,孔某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
法院认为,孔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法院最终判处孔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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