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重庆綦江区的农民工杨凤强没有想到,他和工友给河南平顶山市两个政府部门各送了一面“不作为奖”锦旗之后,自己被行政拘留了10天。
5月19日,因与一家建筑公司产生劳动纠纷迟迟未得到解决,杨凤强等人先后到平顶山湛河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反映诉求,并向该市人社局、公安局各送了一面“不作为奖”锦旗。随后,杨凤强等4人被警方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其中,杨凤强、张蓬冲、毛伟富等3名工人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天,杨凤强所在公司经理谢金红则因“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15天。
“我们之所以送‘锦旗’,就是想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杨凤强今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之前在平顶山市惠泽园小区工作,承包方欠薪800多万元一直未结账。“最近又有3名工友在讨薪时被打伤住院,我们多次报警但迟迟不立案,实在没办法了才采取这种方式。没想到的是,送完锦旗的当天夜里,我们就被拘留了。”
在平顶山市公安部门看来,事情远不是农民工送“不作为奖”锦旗这么简单。一份光明路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4人被行政拘留的主要原因是:5月19日上午,40余名农民工到湛河区门口闹访并放鞭炮,后又到市公安局门口,“依然敲打铁盆,拿喇叭叫喊……严重影响平顶山市信访办工作秩序。”
当地公安部门行政拘留4人的依据,是因为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秩序。”
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以及争论。有人认为,农民工遭遇欠薪固然值得同情,但表达诉求应该合理合法,不应在维权过程中使用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等过激手段,影响社会正常秩序。
也有人认为,农民工送“不作为奖”锦旗给有关部门,其实是一种“鞭策”。
郑州大学法学院郑磊博士认为,“闹访”不应提倡,但公安部门直接将农民工行政拘留的工作方式值得商榷。应该对涉事农民工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警告,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劳动纠纷。如果农民工继续“闹访”并造成不良后果,则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的方式。
因为不服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决定,杨凤强和工友张蓬冲近日已将光明路分局告上法庭。目前,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定于7月中旬开庭审理。(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闵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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