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合作秘书处在武汉设立并揭牌,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首届合作协调会在武汉召开,再加上2013年起每年一届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会,标志着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决策—协调—执行”机制正式建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16日对外发布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昨日,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相关负责人来汉对该规划作解读辅导报告。根据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要努力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城市群。
为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发展,2013年省会城市首届会商会在汉举行,形成的《武汉共识》明确了四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建立市际联席会议制度。2014年,在长沙举行的第二届会商会达成《长沙宣言》。今年初在合肥举行的第三届会商会形成《合肥纲要》,提出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合作协调会,并在武汉设立秘书处。
目前形成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决策—协调—执行”机制中,会商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合作协调会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秘书处在会商会、协调会授权下开展相关工作,秘书长会议每年召开2次、秘书处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秘书处联络员会议每月召开1次。
市长万勇会见了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相关负责人和长沙、合肥、南昌三市市领导。武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耀斌,长沙市政协副主席龚振湘,合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冰,南昌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洋出席相关活动。(记者胡雪璇 张隽玮 鞠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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