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情的已婚男子刘某与多名女性保持感情关系,发展到情人之间为相互争宠而打斗的程度。不过,这次是刘某年届六旬的老情人把另一情人打成了轻伤。昨日,记者从高明法院获悉,伤人者陈燕(化名)用啤酒瓶故意伤害了另一女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事发:
男子恋上大22岁女子
现已年届六旬的陈燕是位退休教师,早在2008年的时候与当时三十多岁的刘某相识。当年,陈燕53岁,刘某31岁,后者是陈燕妹妹经营的一家酒店的司机。因为工作原因,刘某常与独居的陈燕接触,两人常常一起吃夜宵。来来往往,刘某逐渐取得了陈燕的好感。自此后,刘某经常以各种理由找陈燕拿钱用。“有时是加油,有时是买鞋,有时是买烟,少则二三百,多则一两千,一个月好几次。” 陈燕称,数目大的,也给过刘某几次,包括一次“买车要的4万元”。
“另一次,他跟我说,他的女朋友丽丽(化名)要他还6万元,他说还了钱就跟她分手,只跟我好,还写了保证书,我就给了他6万元。”陈燕诉苦说,刘某曾许诺与这位女友了断后陪自己去看海,均未兑现。“但他拿了我的钱,就跟丽丽去玩。”
冲突:
情人间争风吃醋斗殴
今年2月24日20时许,刘某接陈燕一起去唱歌,不想却在KTV房间见到了丽丽。陈燕醋意大发,质问丽丽到底是谁,刘某称是自己的“老婆”。而实际上,丽丽和陈燕与刘某,都只不过是情人关系。此刻,丽丽说道:“男人没有三妻四妾算什么男人,有几个老婆很正常。”陈燕忍住怒火,给刘某敬酒。丽丽见状怒火中烧,把刘某酒杯摔在地上。陈燕随即就把手中的啤酒瓶扔了过去,正打中丽丽的嘴部,致其2枚牙齿被打断。经法医鉴定,丽丽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认为,陈燕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陈燕则辩称,丽丽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而现在自己已取得了丽丽的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陈燕致丽丽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鉴于其认罪态度好,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本案属于因感情纠纷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丽丽存在一定的过错,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陈燕四个月拘役。(记者杨博 通讯员李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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