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将淘汰全部黄标车 提前淘汰可享财政补贴

2015年06月19日 14:54   来源:河北新闻网   

  为有效削减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石市将在2015年底前淘汰全部“黄标车”。昨日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为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对营运类“黄标车”石市将实行“不年审”、“不过户”、“回收运输证”、“不维修”、“不等评检测”等规定,力争6月底前全部淘汰剩余的黄标车。

  什么是黄标车?

  按照国家环保部规定,“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粘贴黄色环保标志,被称为“黄标车”。

  根据国家出台黄标车认定新标准,省环保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对黄标车和老旧车进行了重新定义。黄标车认定新标准如下: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一、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二、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三、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四、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五、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客汽车;

  六、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货汽车;

  七、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