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推出多项惠台政策措施

2015年06月23日 06:08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福建自贸区推出多项惠台政策措施

  6月19日,第七届海峡论坛在福建落下帷幕。海峡论坛作为发布政策的重要平台,每届都要发布一批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内容涉及两岸经贸合作、两岸“三通”、旅游观光、文化交流、便民服务等方面。今年4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福建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福建自贸区建设正式启动。福建自贸区的战略定位是立足两岸、服务全国、面向世界,要建设成为制度创新的试验田,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因而,福建自贸区成为今年海峡论坛的一大亮点。

  福建自贸区的实施范围118.04平方公里,涵盖了三个片区:平潭片区、厦门片区和福州片区。其中平潭片区重点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和国际旅游岛,在投资贸易、资金人员往来方面实施更加自由便利的措施;厦门片区重点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福州片区重点是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是两岸服务贸易与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

  记者从海峡论坛组委会办公室获悉,为加快福建自贸区建设,福建推动落实一批促进闽台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

  在检验检疫方面,在平潭试点开展台湾认证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采信工作;原产于台湾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实施“快审快核”的标签审核模式;对台湾地区输往区内的食品等试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经质检总局同意,授权福建检验检疫局办理从平潭口岸进口的来自台湾地区的动植物源性食品的检疫审批等。

  在金融方面,福建推出15条政策措施。在对台小额贸易市场设立外币兑换机构;允许自贸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台湾同业开展跨境人民币借款等业务;支持台湾地区的银行向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或项目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对自贸试验区内的台湾金融机构向母行(公司)借用中长期外债实行外债指标单列,并按余额进行管理;在框架协议下,研究探索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业对台资进一步开放,降低台资金融机构准入和业务门槛,适度提高参股大陆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并参照大陆金融机构监管;按照国家区域发展规划,为自贸试验区内台资法人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分支机构开设绿色通道。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两岸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允许台湾地区的银行及其在大陆设立的法人银行在福建省设立的分行参照大陆关于申请设立支行的规定,申请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异地(不同于分行所在城市)支行;台湾地区的银行在大陆的营业性机构经营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时,服务对象可包括被认定为视同台湾投资者的第三地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企业;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支持两岸银行业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相关股权投资合作。

  同时,研究探索台湾地区的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营业性机构一经开业即可经营人民币业务;在框架协议下,允许自贸试验区内大陆的商业银行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可以投资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产品;允许台资金融机构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方式投资自贸试验区内资本市场;研究探索放宽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参股自贸试验区证券基金机构股权比例限制。研究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按照大陆有关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台资持股比例可达50%以上;研究探索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按照大陆有关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内新设立2家两岸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大陆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其中一家台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另一家台资合并持股比例不超过49%,且取消大陆单一股东须持股49%的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保险公司到自贸试验区设立经营机构;支持福建省股权交易场所拓展业务范围,为台资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加强两岸在金融纠纷调解、仲裁、诉讼及金融消费者维权支持方面的合作,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等。

  在旅游方面,允许申请成为赴台游组团社的3家台资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福建居民赴台湾地区团队旅游业务;允许台湾导游、领队经自贸试验区旅游主管部门培训认证后换发证件,在福州市、厦门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执业;允许在自贸试验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持台湾方面身份证明文件的自然人报考导游资格证,并按规定申领导游证后在大陆执业;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区内投资设立旅行社无年旅游经营总额限制;对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区内投资设立旅行社的经营场所、营业设施和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大陆企业实行。

  在人员往来方面,对在自贸区内投资、就业的台湾企业高管、专家和技术人员,给予入出境方面便利;研究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部分国家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对台湾居民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制度;为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外籍员工简化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限;为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外籍员工提供入境、过境、停留便利;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口岸2015年4月1日起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办签注。

  同时,从2015年起,省级财政将台湾农民创业园补助标准由原每年每个创业园补助人民币3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500万元。以进一步促进福建漳浦、漳平、清流、仙游、福清、惠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让台商投资者享受与福建居民同等待遇。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