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医生埋尸案”迎来一审宣判。虽然无法查明被害人死因,但法院认为李今朝作为执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违规操作,在被害人生命处于危险境地之际,未正确履行救治义务,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认定其系不作为故意杀人。
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今朝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1447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3月16日,被害人刘业清到李今朝中医诊所就诊。李今朝诊断刘业清患有神经根型颈椎病并治疗。同年3月31日10时许,刘业清到诊所复诊,李今朝违反脉络宁注射液临床治疗使用规定,向刘业清颈部大椎穴附近注射脉络宁注射液,后刘业清出现紧急症状,李今朝在诊所无急诊设备情况下,独自一人对刘业清实施简单施救后推断其死亡。后因担心事情败露,将诊所内监控电源切断,致监控电源烧毁。23时许,李今朝驾车将刘业清尸体运至一处工地,并泥土掩埋。4月1日,李今朝让其女婿将监控硬盘的内容删除,后又指使其子、女婿将监控硬盘销毁。
5月11日,李今朝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警方刑拘。5月23日,合肥蜀山区检察院批准警方执行逮捕。后因罪名变更,该案移交到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3月5日,合肥市检察院指控李今朝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死者尸体高度腐败、脏器自溶不具备查明死亡原因的条件,被告人罪名认定成为该案的关注焦点。
李今朝辩称脉络宁是可用于肌肉注射的药物,刘业清来诊所是第三次接受其治疗,三次都用在同一部位注射。其认为刘业清可能是长期疲劳引起的猝死。李今朝辩护人认为,李今朝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放任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杀人罪缺乏事实依据,。
法院认为,从被害人就诊情况来看,监控视频显示刘业清当日前去就待了五六分钟,行动自如,家人均称刘业清身体较好,无其他疾病。李今朝也供称刘业清在注射前身体正常,印证证实刘业清在注射前并无异状。依据《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使用说明和安徽省医学会专家咨询意见,李今朝的注射方式属违规诊疗,且在风险系数高的部位违规注射,增加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既具备因果关系的相当性。故不能排除被害人出现紧急症状系违规注射引发的可能性。
被害人可能存在违规诊治、自身疾病、违规诊治与自身疾病共同引起的三种死因,但被告人均负有救治义务。关于被害人死亡时间,被告人李今朝的多次供述证实其发现刘业清出现紧急症状时并未立即死亡,其自行停止抢救时刘是否死亡内心不能完全确定,临床上宣告患者死亡,要严格按照临床死亡标准和相关医疗程序施行。而李今朝作为一名多年临床诊疗的执业医师,在诊所未配备任何抢救设备的情况下,独自一人仓促简单急救,在尚不能完全确定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主观判断被害人已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且其未及时通知其他医护人员协助救治,亦未拨打急救电话或者及时送人至其他医院抢救,仅考虑其个人及诊所声誉、继而藏匿被害人,彻底排除了其他一切被害人获救的可能性,其不积极救治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由于被告人不作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此外,被告人主观心态属于间接故意,其对被害人死亡结果持放任的态度。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今朝无视患者的健康权、生命权,为了个人私利,放任被害人死亡,作案后毁灭证据,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惩。见习记者范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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