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南沙片区拟成立专门审判机构

2015年07月01日 02:07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夏江丽)6月30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法院《服务保障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的意见》。该《意见》共26条,立足于南沙自贸区“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目标定位,着眼于自贸区建设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的重大意义。

  据介绍,自今年4月21日自贸区南沙片区挂牌至今,南沙区法院已经受理了一批与自贸区相关的民商事案件。此次26条《意见》的出台和实施,体现了法治先行的理念,力求为自贸区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与服务。为此,南沙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司法创新举措,其中包括进一步扩大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的聘任,培养和储备精通普通话、粤语、英语三种语言的法官,推动成立自贸区专门审判机构等。

  扩大港澳籍人民陪审员聘任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自贸区的改革从根本上说是法律规则的改革,要强化法治先行的理念。”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普光介绍,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南沙片区挂牌至今,已有两个月时间,南沙法院广泛征求上级法院和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最终形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建设的意见》。

  据介绍,2014年,南沙法院共受理涉港澳案件42件,涉案标的3469.4万元;今年截至6月底,共受理涉港澳案件22件,涉案标的2257.9万元。

  南沙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可以预见,在自贸区南沙片区的不断发展过程中,涉港澳的案件会逐年递增,为强化法治先行理念,南沙法院提前准备,在全国率先聘任了5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港澳籍人民陪审员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审判权力与内地法官相同。

  在已经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南沙法院将进一步扩大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的聘任。同时,深化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拓宽其选任渠道和范围,充分发挥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的优势,提升港澳同胞司法参与度和认同度。探索特定港澳组织和个人协助案件送达,提高涉港澳案件的送达效率。

  此次《意见》要求,法院将牵头建立多元司法参与平台,构建系统化、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创新人民陪审机制,在涉自贸区金融、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等案件审判中引入专家陪审机制。借鉴法治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ADR机制,建立自贸区商事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引入政府机构、专业调解组织、多领域商会组织、金融保险等行业协会参与案件调解。

  强调与港澳深度融合推动成立专门审判机构

  “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探讨在南沙自贸区成立专门巡回法庭。”据南沙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意见》制定了一系列提升南沙法治环境的改革举措。这些具体措施包括,将推动成立自贸区专门审判机构,完善审判机构建设,协助上级法院筹备成立自贸区专门审判机构,科学设置审判组织,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新型自贸区案件专门审判机制的建立。探索实行与行政事务分离的审判管理机制,保证自贸区审判机构专司案件审判。研究推行与自贸试验区相关的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案件集中管辖机制。

  在《意见》中,着重强调了“加强对自贸试验区粤港澳投资、服务贸易自由化建设的司法保障,构建涉港澳案件特色审理机制和建立涉港澳纠纷风险防控体系”。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目前国内各自贸试验区片区都先后出台了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有关《意见》,但把与港澳深度融合作为独立的一个板块来提出,只有南沙片区一家。

  南沙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翔表示,大力推进改革和创新举措,南沙法院将深化涉港澳案件商会协调机制,以港澳商会为纽带,通过诉前信息共享制度、诉中联动调解制度和诉后执行协调制度,搭建多元化解涉港澳民商事纠纷的立体平台。

  随着自贸区建设的深入开展和经济进一步活跃,南沙法院拟建立涉自贸区案件绿色通道,对涉自贸区案件实行专业化集中审理。

  《意见》强调加强对自贸区国际投资贸易便利化、自贸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等领域的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利用自贸区特殊市场监管政策进行的犯罪行为。在执行方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与自贸区职能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年报公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接,增强失信惩戒威慑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打造专业审判队伍培养“三语”法官

  据介绍,为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审判水平,此次《意见》对南沙区法院的法官提出新的要求。

  其中包括:通过专项培训、“双导师”培养机制等多种手段,该院将培养和储备精通普通话、粤语、英语三种语言,熟悉中国法律和相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熟悉金融、财会、保险等相关领域知识,具有国际的视野和丰富的民商事、行政、刑事审判经验,具有高尚的职业素养、职业操守及司法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库,打造自贸区专业化、职业化的审判队伍。

  “尝试建立与仲裁机构人员交流学习制度,组织自贸区审判队伍到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走访学习。”南沙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还拟组织召开涉港澳法律问题研讨会,积极参与自贸区法律、特别是涉港澳法律问题研讨。建立专家咨询委员对口指导、交流机制,带动队伍整体发展。

  在法官审判职权方面,将进一步完善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官会商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行职责清单制度,推进要素式审判与管理,实现审判管理信息化、可视化。建立专家辅助审判制度。

  (原标题:自贸区南沙片区拟成立专门审判机构)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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