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一六旬中医于前年十二月为怀孕八周的19岁少女做堕胎手术,少女之后腹痛求医,检查后发现子宫内仍有胚胎残留组织。中医昨在高等法院认罪,法官重判他入狱二十五个月。
自称“梅芬医师”的中医被告熊思达(67岁),昨承认使用器具或其他方法意图促致流产,及营办或参与管理并无注册的诊疗所两罪,被判监二十五个月。辩方求情指,被告当日有建议少女用合法途径堕胎,但少女负担不起五万元(港元,下同)西医堕胎费用,又没有回乡证回深圳堕胎,被告才决定帮助她,并只收取3000元诊金,所赚不多。
辩方又指被告早年在内地读书时,受中西医训练,现时和深圳的医院仍有协定,能在当地做手术。因被告年事已高,且患心脏病,日后不会继续行医,重犯机会低。
法官指难以接受被告的讲法,因他诊所内有堕胎设备及可即日为少女提供服务,证明被告随时准备好进行堕胎手术,又一度质疑被告公然招揽生意,因为少女称于网上看到被告提供堕胎服务。
法官指非法堕胎是严重罪行,被告之前已因一次相同案底被判监,又曾犯下管理并无注册的诊疗所、非法售卖抗生素等罪,之前判刑似乎并无阻吓作用,此次必须重判。
据悉,案发于前年12月12日,少女前往被告位于旺角通菜街德发大厦诊所,接受流产手术。她其后腹部不适,送院检查发现阴道渗血,超声波扫描显示她的子宫内残留胚胎组织,须接受刮宫手术。(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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