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验检疫部门:不可盲目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2015年07月13日 19: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王梦馨

  记者13日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针对日益迅猛的跨境电商发展,国务院接连出台《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电商企业及个人需了解和熟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熟知禁止入境物品种类等相关信息,避免因盲目经营造成的损失。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迅猛。据统计,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3.75万亿元,同比增长39%,并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2014年中国海外直邮市场交易额达到1290亿元,增速达60%,预计2015年将达到2478亿元。中国内地已成为继美国、英国之后排名第三的跨境网购目的地。

  在跨境电商监管中跨境电商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暗含着大量的国门生态安全、疫情疫病、质量安全等风险。检验检疫作为口岸执法把关的重要部门,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据了解,按照加快发展与完善管理相结合、有效监管与便利进出相结合的原则,检验检疫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对风险度低的进境产品快速验放。构建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事前备案、事中监测、事后追溯为主线的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检验检疫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一定不要违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购物方便快捷的同时,不能忽视安全。电商企业一定要了解和读懂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才能避免因盲目经营造成损失。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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