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从绵竹市人民检察院获悉,7月2日发生在成青公路绵竹五福路段的致8人死亡特大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于7月13日被该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执行逮捕。
据了解,7月2日下午4时08分,陈某某驾驶一辆川F牌照空载大货车,从绵竹往安县方向行驶。在行驶至成青公路绵竹五福路段附近时,疑为陈某某在弯道超车驾车驶入道路左侧,在与一辆小轿车擦撞后,撞向迎面驶来的一辆川A牌照的长安面包车。造成面包车上8名乘客中6人当场死亡,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1人在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绵竹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张姓主任介绍,因案情重大,市民关注广泛,绵竹市人民检察院7月7日受理该案后,随即启动快审快捕程序,并于13日作出了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执行逮捕的决定。
张主任说,目前只是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执行批捕,最后以何罪名进行公诉还需要进一步审查,“最终还是以法院判决为准。”
(责任编辑:杨淼)